艾灸“养生”变“伤身” 法院调解明晰权责

南阳广播电视台 2025-09-18 18:34:40

本想通过艾灸来养生保健,却意外被烫伤,消费者将养生馆起诉到法院,要求赔偿相关损失。近日,南阳市宛城区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纠纷,既保障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又明确了消费者和经营者的法律责任,也通过以案释法给大家“提个醒”。

基本案情

陈先生在某养生馆体验艾灸项目时不幸被烫伤,因伤势较轻,陈先生未立即就医。三天后,因伤处一直未好,陈先生找到艾灸店,告知烫伤情况。养生馆提出让陈先生在自己的店里进行治疗,陈先生予以同意。然而,被告并非专业医疗机构,且陈先生本身患有糖尿病,受伤部位的恢复情况不佳,伤口一直未能愈合。直到距离受伤十几天后,陈先生才前往医院治疗。因双方就赔偿问题无法达成一致意见,陈先生将该养生馆诉至法院,该案由东关法庭庭长刘琳瑜承办。

 法院调解

刘琳瑜通过对陈先生的住院病历、费用支出等证据进行审查,对双方责任进行初步认定。在案件庭前调解阶段,刘琳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侵权责任、经营者的安全保障义务、人身损害赔偿等规定,就原、被告双方的责任进行释明,明确被告作为经营者,在对消费者提供服务时造成消费者受伤,存在过错,且被告作为非专业医疗机构却贸然为原告进行治疗,延误了原告接受正规治疗的时机,亦具有过错,故应承担相应责任。原告在自身患有糖尿病的情况下,受伤后没有及时到正规医疗机构进行治疗,导致伤情加重、治疗费用增加,自身也对损失的扩大具有过错,应自行承担相应责任。通过划分双方责任、计算合理损失,最终双方就赔偿问题达成一致意见,被告将赔偿款当庭履行完毕。

 法官说法

近年来,随着生活品质的提高,大众对养生的需要逐步增强,艾灸、针灸、拔火罐等各种理疗养生项目受到大众的青睐。消费者在选择服务机构时,应选择有资质的场所,由具备从业资质的专业人员进行操作,以防造成不必要的伤害。在接受服务过程中,若发现存在不规范操作或存在安全隐患,应及时提出并要求停止服务。若仍不幸发生意外受到伤害,应第一时间就医,避免因延误治疗导致损失扩大,同时保留相关证据(如现场照片、医疗记录等),以便后续主张权利。

经营机构要依法、依规经营,严格审核从业人员相关资格证书,增强安全意识,为消费者提供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要求的服务,在服务中也要采取相应的安全保障措施。若在服务过程中出现意外,应及时对消费者进行救助,并引导消费者就医,切勿因自身非专业的处理方式造成更严重的后果。另外,在发生纠纷时,经营者也应与消费者理性、冷静协商,通过合法途径妥协解决,避免矛盾冲突升级。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第一款: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千一百七十三条:被侵权人对同一损害的发生或者扩大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一条:消费者因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受到人身、财产损害的,享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

第四十九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人身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高雁鸿)

来源: 南阳广播电视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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