宛城区法院:抽丝剥茧理关系 司法护薪暖民心

南阳广播电视台 2026-01-24 11:16:40

“感谢张法官,帮我厘清了劳务关系,终于拿到了拖欠的工钱!”近日,孙师傅将一面写有“司法为民立标杆 调解攻坚显身手”的锦旗送到河南省南阳市宛城区人民法院民一庭员额法官张治菊手中,言语间满是感激。这一幕的背后,是一起追索劳动报酬纠纷案件的圆满化解,更是法官以细致调查厘清事实、用司法力量守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生动实践。

孙师傅在某工地项目提供劳务作业,项目结束后,施工方甲公司迟迟未付清劳务费。无奈,孙师傅将该公司诉至法院,要求其支付拖欠的劳务费。收到应诉材料后,甲公司第一时间与张治菊联系,称该项目实际中标施工方为乙公司,自身并非劳务关系的责任主体,不应承担劳务费支付义务。

面对这一情形,张治菊深知,劳务关系主体的认定是本案的核心关键,更是化解纠纷的突破口。为彻底查清案件事实,张治菊仔细梳理案卷材料,并依据孙师傅的申请,依法追加乙公司作为共同被告参与诉讼,力求掌握案件全貌。

庭审中,张治菊将调查重点聚焦于劳务合同关系主体的认定,组织各方当事人进行充分举证、质证、辩论,通过对转账记录、工作往来凭证、相关合同等证据逐一核查,抽丝剥茧、层层剖析,逐步理清了各方主体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最终确认孙师傅与甲公司之间存在劳务合同关系,甲公司理应承担劳务费支付责任。

事实清晰后,调解工作有了坚实基础。在法庭调解阶段,甲公司已认可其与郭师傅之间的劳务关系,张治菊着手围绕未付期限、劳务费金额、支付时间、履行方式等问题开展调解工作,并结合相关法律法规,向甲公司释明劳动者权益保护的相关规定,以及拒不支付劳动报酬可能面临的法律后果,引导其正视自身责任、摒弃侥幸心理,主动履行支付义务。

从下午的庭审结束一直到当天19时,张治菊不断与甲公司负责人电话沟通,组织双方对账协商。最终,孙师傅与甲公司就劳务费问题达成一致意见,共同确认了未付劳务费期限及金额,孙师傅撤回对乙公司的起诉。在约定的履行期限内,甲公司足额将4万元劳务费支付到位,这起纠纷得以圆满化解。

“事实越清晰,判决、调解才有底气;法理越透彻,当事人才能心服口服。”张治菊表示,每一起案件都关乎当事人的切身利益,查清案件事实是化解矛盾的前提,更是司法公正的基础。只有把事实查清、把法理讲透,才能让当事人心服口服,真正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该起案件的成功化解,不仅为当事人追回了拖欠的劳动报酬,更彰显了宛城区法院在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方面的积极作为。下一步,宛城区法院将持续聚焦涉民生案件,以更细致的工作、更有力的举措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高雁鸿 

 

来源: 南阳广播电视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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