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泥湾法庭节后首日
成功调解一案并实现当庭履行
“没想到节后第一天来法院,就能解决困扰我们这么长时间的纠纷。”拿到款项的当事人王某连连向郭凤香法官致谢。
春启新章,实干开局。2月24日上午,农历正月初八,年味尚未散尽,南阳市宛城区人民法院红泥湾法庭迅速进入“工作模式”,高效调解一起合同纠纷并实现当庭履行。

王某将自己位于某村的宅基地转让给外村人李某,双方签订书面宅基地转让合同。后双方因合同履行事宜产生分歧,多次协商无果后,王某将李某诉至法院。
2月24日上午,双方当事人按时来到红泥湾法庭参与调解。调解过程中,郭凤香发现,双方矛盾的核心源于对宅基地转让相关法律规定的不甚了解,存在认知误解。为从根源上化解矛盾,郭凤香法官耐心细致地向双方当事人释明宅基地转让的法律规定,并结合案件实际,明确指出案涉宅基地为村集体所有,李某非该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根据法律规定,双方签订的转让合同属无效合同。同时,借助新春的祥和气氛,郭凤香强调调解的益处,希望双方能平和、理性地解决问题。
通过郭凤香的耐心解释和沟通,双方对案涉合同的性质和法律后果有了清晰明确的认识。被告李某表示愿意当庭向原告王某退还转让款。随着李某将6万余元现金交到王某的手上,该案至此圆满化解,双方握手言和。
此次纠纷的高效化解,不仅快速平息了当事人的矛盾,最大限度地降低了当事人的诉讼成本和时间成本,更以司法实践践行了“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工作理念,为新一年红泥湾法庭工作开好局、起好步奠定了坚实基础。
新的一年,宛城区法院将以“马”力全开、策马扬鞭的奋进姿态,坚守司法为民初心、践行公正司法使命,聚焦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不断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提升案件办理质效,为辖区社会和谐稳定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作者|李亚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