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3日, 南阳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布紧急通知:近期,省内周口市沈丘县、洛阳市新安县、许昌市禹州市相继发生新冠肺炎阳性病例,我市外防输入形势严峻复杂, 为确保我市零感染、零传播、零输入、零输出,经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即日起调整省内人员入宛返宛政策,有关要求如下:
一、省内入宛返宛人员(含本市人员返宛) 均须提供24 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省外人员(含本市人员返宛) 须 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二、市外入宛返宛人员到达南阳姜营机场、市域内高铁站、火车站、长途汽车站等交通场站,各高速收费站、相关国道、省道、县道等交通干道卡口,入住宾馆饭店等住宿场 所,须出示行程码、健康码绿码、查验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其他途径进入市域的,要主动向所在单位、社区(村) 报备并出示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各县市区要全面加强入宛返宛人员报备管理和排查管控。
三、各县市区查验点要就近设立临时采样点,对不能提供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且必须入宛返宛的人员,就近进行核酸采样(检测费用由个人承担(按10混 1 ,混检收费) ,并详细登记个人信息(姓名、身份证号、联系电话、入宛居住 地址等) .采样后要求相关人员在核酸检测未出结果前,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不参加聚集性活动,不前往人员密集型场所,立即返回居住地不得外出。核酸检测结果正常且向社区报备后,可恢复正常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