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盆地百家言”:禁炒“网红儿童” 要堵住责任漏洞


记者 任明

2022-02-26 来源:南阳广播电视台

如今,一些短视频、直播平台上出现了越来越多以展示“萌娃”为主要内容的账号,不少家长将孩子打造成“网红”,并通过商务合作实现流量变现。

萌娃类账号成了各大视频、直播平台上的宠儿,一些儿童博主动辄拥有几百万、上千万的粉丝,成了“网红儿童”。儿童博主吸金能力强,一些家长争相把孩子当成挣钱工具,自己变成“啃小族”。

“啃小族”并不让人陌生,如几年前的“童模被母亲脚踹”事件,就暴露了一些童模家长把孩子当成赚钱工具,对孩子肆意压榨的现象。随着短视频、直播平台的兴起,儿童博主引流能力强,让一些贪婪的家长找到了另类赚钱机会。

在某“吃播”平台上,一名3岁小女孩被父母不断喂食高热量食物,体重已达78斤。还有一些父母让孩子扮演短视频中的角色,演绎剧情段子,做美妆搭配等,或让他们做出一些危险动作以吸引眼球。

为了牟利“啃小”,实则是“坑娃”。一方面,把孩子推到镜头前,按照脚本“卖萌”,过度透支他们的体力精力,过度暴露隐私,极易造成心理焦虑。另一方面,孩子过早借直播短视频等参与商业活动也会造成价值观扭曲,形成功利思维和浮躁心态。

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组织未成年人进行危害其身心健康的表演等活动。根据民法典第三十六条,监护人实施严重损害被监护人身心健康的行为、实施严重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其他行为的,人民法院根据有关个人或者组织的申请,撤销其监护人资格。此次文旅部办公厅发布意见,严禁借“网红儿童”牟利,就更值得引起各方重视。一些家长“啃小”,涉嫌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对于那些严重损害被监护人身心健康的“啃小族”,相关部门就有必要介入予以“叫停”,并做出相应惩治。

禁炒“网红儿童”,关键要避免儿童被工具化利用,要把儿童真正当成独立的个体看待,而不是当成父母的附属品。家长要增强教育意识、保护意识、监护人责任意识,所作所为更要从有利于孩子成长角度出发,不能罔顾未成年人权益肆意“啃小”。

直播平台也要加强管理,防范那些损害未成年人权益的直播与视频出现,禁止用户发布传播含有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内容的信息,要尽好平台责任与社会责任,与教育等部门加强合作,保护好未成年人权益。只有相关各方“守土有责”,合力堵住责任漏洞,才能遏制炒作“网红儿童”这股歪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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