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南阳市委市政府全国文明城市常态化创建工作机制,扎实推进文明交通提升行动,有效整治城区各类突出交通乱象,阶段性精准治理常见违法,营造中心城区良好、畅通的道路环境,不断提升城市品味和管理水平。现将文明交通秩序严管整治第一阶段,有关非机动车及行人治乱保畅“春雷行动”的相关内容,通报如下。
一、整治时间
2022年3月1日至4月30日,持续发力严管整治各类非机动车、行人交通乱象。其中3月10日挂牌延长期结束,3月上旬为宣传引导期,3月下旬为篷伞助拆纠正期,4月份为“交通秩序集中整治月”暨篷伞强拆整治期,整治期结束后转为常态管控期。
整治内容
电动车(两轮、三轮、四轮)未登记挂牌;
电动车驾驶人、乘坐人骑乘车辆未佩戴安全头盔;
3、电动车违规加装遮阳伞、挡风被、私自焊制车棚等行为;
4、自行车、电动车逆向行驶、机非混行、闯灯越线、横穿马路、随意掉头以及行人不走人行横道等常见违法。
三、整治措施
将采取集中查处和常态整治模式,确定25处集中整治点大兵团作战,其它岗点开展常态化整治。整治中综合采取“小黄帽”义务执勤、扫码劝导、暂扣车辆、曝光警示等多种处罚手段。
1、未登记挂牌的:3月10前路面发现的,引导群众到挂牌登记点自行申领牌照。3月10日后未挂牌上路行驶的,暂时扣留车辆,督促所有人携带相关手续,现场登记挂牌后放行。4月1日起,对超标电动车一律予以暂扣,驾乘人员进行集中学习2小时以上,告知当事人领取车辆后不得再进入严管区域。
2、未佩戴头盔的:首次违法的,扫码录入“文明交通劝导”系统,现场予以批评教育;2次违法的,要求送头盔至现场,并抄写文明条例、发朋友圈集赞等方式予以惩戒;3次以上违法的,对其交通违法予以处罚,并要求当事人参与义务执勤20分钟。
3、私设篷伞的:①对私自焊制车棚、车身张贴广告、存在营运嫌疑的,扣留车辆予以现场拆除;②对于私自焊制车棚、用于生产生活的,第一次喷涂“限期拆除”字样,第二次予以现场拆除;③对于从事物流运输,告知由运输责任单位统一外观标识和车辆编码,3月20日前到市非机动车整治指挥部办公室备案,属于邮政部门管理快递行业的,到邮政部门备案;逾期未备案的一律予以现场拆除;④对于电动两轮、三轮加装挡风被、遮阳伞的,现场予以喷字、拆除;⑤对于残疾人、老年人用于代步的,现场去除车身广告,告知不得参与营运。
4、交通秩序乱象整治常见违法: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相关要求予以处罚。
非机动车常见违法:①非机动车逆向行驶②非机动车不靠车行道右侧行驶③非机动车违规使用专用车道④非机动车违反交通信号指示⑤不走非机动车道⑥不按规定载物⑦遇到停止信号停在路口内⑧不从人行横道横过道路⑨借道行驶不及时驶回⑩手中持物驾驶车辆⑪不按规定地点停放和违规停放妨碍通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