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盆地百家言”:美瞳市场不能成模糊世界


记者 任明

2022-04-09 来源:南阳广播电视台

近年来,美瞳几乎成为像口红一样普遍的美妆用品。然而,媒体调查发现,在美瞳市场繁荣发展的同时,美瞳商家从业资质不明、劣质产品危害眼睛健康等问题也逐渐浮现。

“只需一副美瞳,就能让你的双眸立刻变得更加迷人”,在愈演愈烈的“容貌焦虑”推动下,美瞳市场迎来了高光时刻。基于与人眼直接接触的原因,相关部门将美瞳列入第三类医疗器械进行监管,销售者须持有营业执照、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才可合法经营,如果在电商平台上销售,还需要取得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

即使对于美瞳监管有如此严格规定,现实中商家依然可以在朋友圈售卖,厂家还能“一件代发”。有媒体曝光,江苏扬州一家美瞳小工厂在没有任何资质的情况下,4个多月卖出120余万副假美瞳产品。一位从事美瞳行业多年的店主表示,国内贴标的仿品,成本价2元至8元不等。美瞳市场非常活跃,乱象丛生。

“低价”不一定意味着劣质,但如果消费者买到了劣质产品,后果非常严重,轻则眼睛出现干涩、红血丝等情况,重则出现角膜溃疡、镜片碎裂伤害角膜,造成失明等后果。近年来,因为经常佩戴美瞳导致视力下降,引发眼结石的事件屡见不鲜。2021年4月,有媒体报道,北京一名初中男生戴美瞳险些失明,曾引发消费者对美瞳产品质量热议。

在市场繁荣、花式营销背后,不少消费者成为劣质美瞳产品受害者。行业乱象更造成消费者认知偏差,将本来属于医疗器械的产品,当成日常美妆产品,直接危害消费者的生命健康安全,不可等闲视之。

美瞳类隐形眼镜属于第三类医疗器械,是国家严格控制管理风险程度较高的特殊商品,同样被列入这一级别的医疗器械还有植入式心脏起搏器、人工瓣膜、人工肾、人工肺,等等。也就是说,消费者花几块钱买来放到眼球上的花里胡哨的薄片,与ICU内抢救病人的各类器械有着同样风险级别。

因此,监管部门须加大日常执法力度,从生产、销售等全环节着力,特别是要加大对互联网平台的监管,遏制美瞳市场乱象。相关部门更要通过个案的审理,引导商家自觉规范商业行为,通过典型案例的释法宣传,让广大消费者更加直观、形象地感受“美”的真谛,不能让美瞳市场成为“模糊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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