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厘清职责边界 规范执法行为


记者 任明

2022-06-21 来源:南阳广播电视台

《南阳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条例》在规范执法行为方面作了明确的规定:

一、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和管理。定期开展执法人员培训和考核,不断提高执法人员综合素质和执法能力。执法人员在从事执法活动时,应当遵守执法人员着装、仪容举止和语言规范,做到仪容严整、举止端庄、语言文明、行为规范。

二、严格执法程序。执法人员应当依法使用合法手段,全面、客观、公正调查、收集证据;严格履行法定程序,查处违法行为时,保障当事人依法享有申请回避、陈述申辩、申请听证、申请复议、提起诉讼等权利和救济途径,切实维护相对人合法权益。

三、慎用行政强制措施。查处违反城市市容管理行为需要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时,应当按照《条例》规定,先责令当事人改正;拒不改正的,再实施查封现场或者扣押措施。实施强制措施应当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执行,能采用劝导、指导、说服、教育等非强制性措施达到行政管理目的的,不实施行政强制措施。

 

城市执法体制改革后,城市综合执法部门的行政处罚事项达1061项,执法任务显著增加。下半年,南阳市城市管理执法支队将根据市城市综合执法局的安排部署,组织开展全市城市综合执法人员执法技能大比武活动。相信通过此次活动,南阳市城市综合执法人员的素质能力会得到进一步提升,为高质量建设全省副中心城市做出城管人的更大贡献。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