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每月考评促成效 推动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高质量发展


记者 任明

2022-08-12 来源:南阳广播电视台

南阳市直单位大积分考核认定事项

(一)工程领域审批改革制度

1.评分依据:各县区、各部门工改系统办件数量、并联审批率和联合验收项目数量、联合验收率。

2.评分标准:并联审批率和联合验收率达到80%以上,记满分。递减依次扣分。若存在超期办理件,一次扣一分。

3.数据来源:所有数据均来自南阳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系统信息统计。

(二)城市更新

1.评分依据:《南阳市中心城区城市更新提质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和《南阳市2022年中心城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十大工程工作台账》所列的任务清单,对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城市管理局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承担的工作任务进行绩效考评。

2.评分标准:《南阳市市直单位大抓落实积分管理考核细则》和《南阳市2021年市直单位工作责任目标绩效考核细则》两个文件。

3.数据来源:按照绩效考评要求,根据《南阳市2022年中心城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十大工程工作台账》所列的任务清单,建立周报制度,摸清项目进展。要求每月10号报送“城市更新提质”重点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及相关佐证材料,通过查阅资料、核查项目进展等方式进行分析评价。

县市区大积分认定事项

(一)工程领域审批改革制度

1.评分依据:各县区、各部门工改系统办件数量、并联审批率和联合验收项目数量、联合验收率。

2.评分标准:并联审批率和联合验收率达到80%以上,记满分。递减依次扣分。若存在超期办理件,一次扣一分。

3.数据来源:所有数据均来自我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系统信息统计。

(二)老旧小区改造

评分依据和标准:老旧小区绩效考评分数与《南阳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评价办法》和《南阳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评价评分细则》直接挂钩,先后参照了《中共河南省委办公厅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2年河南省重点民生实事工作方案〉的通知》(豫办〔2021〕42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2年河南省重点民生实事考核办法的通知》(豫政办明电〔2022〕6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通知》(豫建城建〔2022〕28号)、《2022年重点民生实事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实施方案》(豫建城建〔2022〕30号)、关于印发《河南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评价办法》和《评价评分细则》的通知(豫建城建〔2022〕46号)等文件,评分依据来源于以上文件要求。

(三)棚户区改造

1.评分依据:开工10%得1.5分。

2.评分标准:基坑开挖、持续施工。

3.数据来源:每月与各县市区沟通,确定开工套数。

(四)片区更新改造

评分依据:根据《南阳市中心城区城市更新提质工作考评办法》相关内容进行考评;考评采取查阅资料、听取汇报、实地核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五)建筑业发展

1.评分依据:建筑业发展积分(10分)每季度评定一次,打分根据《关于县市区绩效评价细则》(宛办2021-2号)要求。

2.评分标准:按建筑业总产值(5分)、建筑业税收(5分)两项内容分别进行评分。建筑业总产值依据市统计局提供的数据,总量和增速分别计分(权重3:7),总量(增速)最高的县市区该项得满分,其他按比例计分;指标出现负值时,则先对该项指标进行标准化处理。建筑业税收(含增值税和所得税)依据市税务局提供的数据,总量和增速分别计分(权重3:7),总量(增速)最高的该项得满分,其他按比例计分,指标出现负值时,则先对该项指标进行标准化处理。

三、充分发挥大积分管理,快速推进各项工作

南阳市住建局在积分管理方面共涉及五项内容,工程建设领域审批制度改革、老旧小区改造、棚户区改造、中心城区城市更新、建筑业发展,既有制度改革和经济发展的,又有民生保障和城市建设。通过积分管理传导压力,最大限度调动各县市区、市直部门的主动性、创造性,为项目建设提供全生命周期优质服务,实现项目建设大突破,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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