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中院:《家庭教育令》护航迷途少年人生路


记者 刘露

2023-06-02 来源:南阳广播电视台

为认真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刚刚发布的《关于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的意见》,司法护航未成年被告人健康成长,6月1日上午,河南省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少年审判法官来到一起未成年人犯罪案件被告人监护人的居住地,向两名未成年被告人的监护人发出《家庭教育令》,督促他们积极履行家庭教育和监护职责,与法官一起助力孩子们走好以后的人生路。

在办理这起案件过程中,承办法官对涉案未成年人的家庭、生活、学习、成长等情况开展社会调查,了解到小邱和小罗只有14周岁,生理和心理发展尚未完全成熟,在生活中法律意识淡薄,结交不良朋友,受朋友义气影响,加上父母对其疏于管教,最终走上了违法犯罪的道路。由于小邱和小罗在犯罪中所起作用较小,深刻认识到自己的错误,最终对其二人判处缓刑。分析未成年人犯罪成因后,法官决定向小邱和小罗的监护人发出《家庭教育令》,并对他们开展家庭教育指导。

法官围绕监护人在家庭教育、未成年人保护、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方面存在的缺位和误区给监护人补课,并责令他们依法履行职责,重视孩子身心健康的教育,同时注重亲情感化,教育孩子们认识错误,积极改过自新,切实履行监护职责,承担家庭教育的主体责任。监护人当场签收了《缓刑义务告知书》《考察帮教协议书》《家庭教育责任告知书》和三方联系卡。“以前我们疏于对孩子的教育,使他误入歧途,现在非常后悔。感谢法官们的耐心疏导,我们一定会遵守家庭教育指导令的要求,多跟孩子沟通,督促他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好孩子。”通过法官的教育指导,监护人认识到自己对孩子的教育缺失,承诺一定会按照三书上记载的内容对孩子进行家庭教育,及时到法院接受家庭教育指导,自觉承担起家庭教育主体责任。与此同时,具备三级心理咨询师的法官分别单独和小邱、小罗交流谈心,帮助他们慢慢打开心扉,引导两个人要正视自己的错误,放下心理包袱,树立对走好未来人生路的信心。

发出《家庭教育令》只是第一步,接下来案件承办法官还将对小邱和小罗及其监护人定期回访、跟踪帮教,督促《家庭教育令》和三书相关内容的落实,持续关注和护佑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家庭是孩子的第一所学校,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部分家长暴露出的“教而无方、教而不当”甚至是“养而不教、监而不管”等问题,严重影响了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南阳中院在审理涉未成年人案件中,针对监护人发出《家庭教育令》并及时开展家庭教育指导,有利于依法纠正父母怠于履行家庭教育责任,不正确实施家庭教育,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的行为,将家庭教育纳入法治范畴,努力使千千万万个家庭成为国家发展、民族进步、社会和谐的重要基点。

通讯员:付博 张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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