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发布森林防火重要提醒


记者 刘露

2023-11-07 来源:南阳广播电视台

森林防火重要提醒

 尊敬的市民朋友:

大家好!当前我市正处秋冬季节,大风天气增多,森林旅游和人为活动增加,火源管控难度不断加大,森林防火形势十分严峻。为有效降低森林火灾风险,严防森林火灾发生,共同携手创造优美的生态环境,南阳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提醒您:

一、遵守防火规定,牢记森林防火“十不准”

每年11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为我省森林防火紧要期。河南省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发布《河南省森林防火通告》,要求森林防火紧要期内,林区及边缘100米范围内要做到以下“十不准”:

1.不准携带火种进山;2.不准在野外烧火取暖,3.不准在林区野炊、烧烤食物;4.不准在林区吸烟,打火把照明;5.不准在林区上香烧纸,燃放烟花爆竹:6.不准炼山、烧荒、烧田埂草,堆烧;7.不准让特殊人群和未成年人在林区玩火;8.不准乘车时向窗外扔烟头;9.不准在林区狩猎、放火驱兽;10.不准让老、幼、病、残、孕参加扑火抢险。

重点森林火险县及有关森林防火责任单位要在重点林区、重点区域设立森林防火宣传及检查站(卡),设置防火警示牌,进入林区的人员和车辆应当接受防火检查,并扫码登记,严禁携带火种、易燃易爆品进入林区。

二、增强防火意识,履行防火义务

森林防火,有你有我。请广大市民朋友一定要提高森林防火意识,坚持从我做起,自觉遵守野外用火管理规定,服从防火工作人员的检查劝告,并主动肩负起未成年人和特殊人群监护和看护责任,防止失火烧山。同时,要积极向亲朋好友宣传森林防火知识,告知森林火灾的严重危害,坚持从我做起,提醒家人、亲朋杜绝野外用火行为。

三、严守防火红线,呵护美好家园

对于违反森林防火相关规定的,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防火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给予警告、罚款等处罚,造成森林火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

案例警示:

1、2021年1月,方城县公安局四里店派出所现场查获明某某等9人正在林区违规使用明火烧制木炭,极易引起森林火灾,依法对明某某、代某某、户某某等9人予以行政拘留处罚。

2、2023年3月9日,我市内乡县××镇××村村民为了清理耕地内杂草,使用自带打火机将杂草集中在耕地中间点燃,引起山林着火,经鉴定,受害森林面积9.73公顷。法院依法判处被告人犯失火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零六个月。

四、发现森林火情,及时举报反映

隐患险于明火,防范胜于救灾。请广大市民朋友做到自觉、自律的同时,积极配合相关部门科学处理火情,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火情请立即拨打报警电话,您及时的报警电话,就能让防灭火工作有效把握战机,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南阳市人民政府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61699283

南阳市林业局防火科:61699119

亲爱的市民朋友们,枝繁叶茂一百年,化为灰烬一瞬间,让我们一起行动,从我做起,关注森林防火,共享绿色生态! 

南阳市人民政府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

南 阳 市 应 急 管 理 局

南 阳 市 林 业 局         

2023年11月6日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