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3市纪委监委通报


记者 张颖

2024-06-03 来源:南阳广播电视台

  • 南阳
南阳市纪委监委公开通报三起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
为扎实推进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发挥以案示警的震慑效应,南阳市纪委监委现将3起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淅川县九重镇孔北村村委会原委员、文书刘小亚挪用医疗保险金和养老保险金等问题。2021年至2022年,刘小亚利用工作便利,截留孔北村医疗保险金和养老保险金8.9万余元,用于其本人经营生意。2024年4月,刘小亚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司法机关已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邓州市裴营乡屈湾村原党支部书记屈显春违规向群众乱收费问题。2016年12月至2017年12月,屈显春违规收取屈湾村群众“建房款”共计10万元用于村集体开支。屈显春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24年4月,屈显春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方城县券桥镇辛庄村原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王保太侵占、套取绿化占地补偿款等问题。2013年至2023年,王保太利用职务便利,通过将集体土地登记在其本人名下等方式,侵占、套取绿化占地补偿款共计22.5万余元用于个人支出。王保太还存在其他违纪行为。2024年5月,王保太受到开除党籍处分,被罢免村委会主任职务。
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开展以来,全市各级各部门集中时间、集中精力、集中力量着力查处了一批“蝇贪蚁腐”,取得了初步成效。上述3起案例就是近期查处的基层“微腐败”典型。个别党员干部损害群众利益,伤害群众感情,受到严肃惩处,教训极其深刻。全市广大党员干部要以案为鉴、警醒警惕,严守铁规铁纪,加强党纪学习教育,用党的纪律校正思想和行为,做到克己奉公、为民奉献。
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部署的重大任务,全市各级党组织必须从践行“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进一步增强责任感、紧迫感,下更大气力,解决一批群众身边的实际问题,让人民群众切身感受到总书记、党中央的关心关爱,增强获得感。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把集中整治作为今年工作的重中之重,把案件查办和问题整治贯穿集中整治始终,以实际成效回应人民群众热切期盼,不断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
 
  • 商丘
商丘市纪委监委通报五起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
为持续深入推进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警示震慑作用,推动正风肃纪反腐向基层延伸、向群众身边延伸,现将集中整治以来查处的五起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柘城县牛城乡史庄村党支部书记杨凤强、党支部原书记杨凤合、村干部杨长生组织策划非法集资,强迫群众捐款问题。2024年3月,杨凤强、杨凤合、杨长生强迫群众捐款,用于唱戏及租用场地款等费用支出。2024年5月,杨凤强、杨凤合、杨长生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睢阳区高辛镇刘苇元村党支部原书记、村委会原主任王绵卿坐收坐支村集体资金问题。2011年8月,王绵卿收到土地租金后未入村账,用于偿还该村租地款和办公支出。2023年2月,王绵卿未将安装光伏发电板补贴及发电收入入村账,直接用于偿还其任职期间垫付的地租等支出。2024年5月,王绵卿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永城市李寨镇陈庄村村两委负责人苏浩违规多收取群众种粮保险费等问题。苏浩任永城市李寨镇陈庄村村两委负责人期间违规多收取群众玉米保险费和小麦保险费,直接用于给未参保村民进行参保。2022年3月至今,苏浩从未按规定将村务财务收支情况向群众公开公示。2024年5月,苏浩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宁陵县阳驿乡袁楼村党支部书记杨汝田办理低保中违规收取群众礼金问题。2021年,杨汝田任宁陵县阳驿乡袁楼村党支部书记期间,在为群众办理低保中收受群众礼金用于个人花销。2024年4月,杨汝田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睢县潮庄镇袁楼村村委会原主任袁其文违规侵占村集体林地粮食补贴问题。2021年,袁其文任睢县潮庄镇袁楼村村委会主任期间,以其妻子、儿媳名义申报并领取村集体林地粮食补贴款。2024年5月,袁其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部署的重大任务,是老百姓期盼的实事,是关系党的执政根基的大事。全市各级党组织必须站在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深刻认识、充分认清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的重大意义,扛稳扛牢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更加深刻认识集中整治工作的急迫性,切实增强等不起、慢不得的紧迫感,拿出“超常规”举措,形成“超常规”机制,以更大力度强度查办一批典型案件,坚决惩治群众身边的“蝇贪蚁腐”,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正风肃纪反腐就在身边!
 
  • 信阳
信阳市纪委监委通报四起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
今年以来,全市纪检监察系统深入贯彻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省纪委监委关于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的决策部署,聚焦重点领域,狠抓案件查办、纠风治乱,严肃查处了一批侵害群众利益突出问题。为进一步发挥警示震慑作用,现将查处的4起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浉河区吴家店镇社会事务办原主任张良业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财物等问题。2018年至2023年,张良业任吴家店镇社会事务办主任期间,违规参与投资辖区内工程项目建设,获利15万元;以“决算费”“监理费”等名义向管理和服务对象多收取费用2.91万元;利用职务便利,多次索取、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财物共计12.8万元。2024年2月,张良业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羊山新区二十里河街道办事处筹建处财政所原出纳张涛贪污群众拆迁补偿款问题。2023年9月至11月,张涛利用职务便利,分多次将辖区内群众的拆迁补偿款转入其个人账户占为己用,共计69万元。2024年3月,张涛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淮滨县人民医院职工医保科原副主任孙士刚侵吞医保报销资金。2021年12月至2023年12月,孙士刚利用职务便利,挪用医保报销资金991.66万元。其中,挪用924.59万元进行营利活动,挪用67.08万元用于个人日常支出,超过三个月未还。2024年4月,孙士刚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固始县陈集镇大王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任庆福虚列工程项目套取财政资金问题。2019年至2021年,任庆福通过安排他人虚开工程支出票据的方式,套取财政资金5.6万余元用于该村账外开支。2024年4月,任庆福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资金予以收缴。
上述4起典型案例,有的违规从事营利性活动并多次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财物,有的虚列工程项目套取资金随意列支,有的利用职务之便贪污侵占医保报销周转资金和群众拆迁补偿款。这些“微腐败”离人民群众最近,损害群众切实利益,啃食群众获得感,人民群众深恶痛绝,必须从严整治、严肃查处。全市广大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要深刻汲取教训,引以为戒。
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部署的重大任务,是习近平总书记始终惦念于心、反复强调做好的大事。全市各级党委要提升政治站位,扛牢主体责任,领导班子成员要抓实抓好分管部门、分管领域整治工作;各级相关部门要负起行业主管、监管责任,全面整治本系统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更加主动为民造福。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聚焦主责主业,把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作为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打破常规、集中攻坚,围绕推进乡村全面振兴、解决民生痛点难点、深化纠治“四风”、扫黑除恶“打伞破网”等方面,统筹抓好线索处置、监督办案、整改整治,坚决惩治一批群众身边的“蝇贪蚁腐”,推动解决一批群众急难愁盼问题,让群众看到变化、得到实惠,为全面深化推进“1335”工作布局、奋力谱写“两个更好”新篇章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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