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开展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


记者 张颖

2024-06-13 来源:南阳广播电视台

6月12日,南阳市教育局下发《关于开展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做好2024年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成立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专班,全面开展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积极推进教育入学“一件事”改革,切实履行对招生入学工作的管理、指导、监督和检查工作职责。要聚焦重点任务,建立工作台账,全面排查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严肃查处各类违规招生行为,健全公平入学长效机制,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的教育满意度和获得感。

全面开展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

◆严格规范招生行为。各县市区要对照教育部中小学招生入学“十项严禁”规定,针对招生入学重点环节,对所属义务教育学校开展全面排查,坚决纠正各类违规招生行为。一是严禁违规跨区域招生。二是严禁义务教育学校自行组织或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笔试、面试、面谈、测评、简历筛选等。三是严禁将社会培训机构自行组织的各类文化课考试结果、培训证书以及各类竞赛证书、学科竞赛成绩、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入学的参考或依据。四是严禁通过集团化办学变相强挖、签约、圈占生源和以拔尖创新人才培养名义“掐尖招生”。五是严禁以高额物质奖励、虚假宣传、口头承诺或签订录取承诺书等不正当手段招揽生源,任何学校不得收取或变相收取与入学挂钩、关联的“捐资助学款”“共建费”等。六是严禁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混合招生、混合编班。七是严禁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八是严禁提前组织招生,变相“掐尖”选生源。九是严禁义务教育学校设立任何名义的重点班、快慢班;未经省教育厅批准,不得设立实验班,已经批准的实验班实行年审备案制,严禁以实验班的名义“掐尖招生”。十是严禁义务教育学校对学生成绩排名、宣传考试状元和升学率。

◆强化招生信息公开。要主动加强信息公开,增加招生入学工作透明度,广泛接受社会监督。要提前通过互联网、新闻媒体等多种渠道,公布辖区内每所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政策、划片范围、报名条件、招生程序等群众关心的重要信息。要建立快速响应机制,指导区域内热点中小学校及时回应社会和家长关心关注的问题,并面向公众公开声明。要设立专门的招生入学热线,畅通政策咨询、举报申诉等渠道。

◆优化招生入学流程。要严格落实国务院和省政府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提升效能的政策部署,加快推进义务教育招生入学“一件事”改革,按照省教育厅的要求,统一使用河南省义务教育招生管理服务平台,全面推进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网上办理,逐步实现报名、材料审核和录取一网通办,逐步实现区域内户籍、房产、居住证、社保等入学相关信息互通共享,利用信息化手段自动比对审核入学证明材料,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落地见效。对于无法进行网上报名的家庭,各地各学校要设立线下报名登记服务点,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和指导,确保招生期间有专门人员提供线下服务,实事求是解决群众入学困难。

◆加强学籍管理。要充分发挥学籍管理系统在治理择校问题上的基础性、机制性作用,通过学籍管理及时掌握学生流动和辍学情况,为全面实行就近入学、加强控辍保学提供技术支撑。及时做好小学新生注册和初中新生学籍接续工作。严格落实学生“人籍一致,籍随人走”要求,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和小学毕业生未被录取等现象,严禁为违规跨区域招收的学生和违规转学学生办理学籍转接。

◆严格控制起始年级班额。要按照省、市政府规定班额标准,严格执行招生政策,坚决治理违规跨区域招生,严格控制小学和初中起始年级班额,确保2024年秋期不再新增大班额。大班额较重的县市区要切实完善工作措施,加大工作力度,确保2024年秋期开学前,全面消除55人以上大班额。③1

全面落实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政策

◆科学合理划定片区范围。按照“学校划片招生、生源就近入学”的目标要求,完善常住人口学龄儿童摸底调查制度。要综合考虑区域内适龄儿童少年人数和分布情况、学校布局、学位数量、交通状况等因素,科学合理划定每所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片区范围。教育资源相对均衡的地方,一般实行单校划片;教育资源不够均衡的地方,可根据实际稳妥推进多校划片。片区范围确定后,应保持相对稳定。

◆严格落实免试就近入学规定。所有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要严格执行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规定,严禁通过笔试、面试、面谈、评测、简历筛选等形式选拔学生,不得委托校外培训机构通过考试、测试、面试等形式选拔学生,不得将各类竞赛证书、学科成绩、培训成绩或证书证明等作为招生入学的条件和依据。未经省教育厅批准,不得设立实验班,已经批准设立的实验班,实行年审备案制,严禁任何学校以实验班、重点班的名义“掐尖”招生。

◆坚持公民同招政策。严格落实中央关于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和公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同步招生的规定要求,坚持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纳入审批地统一管理,不得跨学校所在县市区进行招生。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由审批地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组织,全程接受社会监督,严禁民办学校自行组织。民办学校要按照批准的招生范围、招生计划和招生时间、招生方式组织招生,坚决杜绝提前招生。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实行电脑随机录取;对报名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实行“注册入学,直接录取”。

◆规范入学报名信息采集。要统一使用河南省义务教育招生服务平台,开展学生信息采集和招生计划、招生范围、录取信息发布等工作,全面实行阳光招生、规范招生。要健全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登记制度,按照材料非必要不提供、信息非必要不采集原则,提前明确、广泛宣传报名登记所需材料、报名时间和办理方式。全面清理取消学前教育经历、计划生育证明、超过正常入学年龄证明、随迁子女在户籍地无人监护等无谓证明材料。预防接种证明不作为入学报名前置条件,可在开学后及时要求学生提供。根据招生入学工作需要,如实采集学生基本信息、家庭住址及家长姓名、联系方式等必要信息,严禁采集学生家长职务和收入信息。信息采集工作应在招生入学时一次性采集。

◆完善公平招生录取办法。要按照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总体要求,分别明确小学、初中学生录取的具体方式和规则,切实保障入学机会公平。片区内登记报名人数少于学校招生计划的,学校应全部录取;超过学校招生计划的,按照已明确的规则录取,其余未录取学生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在相邻片区就近协调安排入学。实行小升初对口直升的,鼓励通过小学、初中强弱搭配等方式均衡配置教育资源。切实落实优质普通高中招生指标分配到区域内薄弱初中的政策措施,引导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就近入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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