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总工会发布提示函 防范欠薪 贴心维护劳动者权益


记者 刘露

2025-12-30 来源:南阳广播电视台

日前,南阳市总工会发布《关于防范欠薪行为的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提示函》(以下简称提示函),切实保障包括农民工在内的广大职工工资报酬权益。

提示函明确,用人单位支付工资应当以法定货币形式按期足额发放,覆盖农民工、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等全体劳动者,不得用实物、有价证券等替代。工资支付周期原则上不低于1个月,遇节假日或休息日需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发放。企业可委托银行代发工资,并妥善留存支付记录、工资清单等资料备查。同时,工资标准不得低于我市现行最低工资标准,劳动关系解除或终止时,应当一次性结清应付工资。

针对农民工工资支付这一重点环节,提示函要求各用人单位严格落实制度保障。一方面,需依规实行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考勤与发放台账等制度,实现用工管理和工资支付规范化、透明化;另一方面,要严格执行我省工程款支付担保制度,在合同签订后按期办理担保手续,未依法提供担保导致拖欠工资的用人单位,将被依法追责并纳入重点监管名单。

提示函为用人单位划定欠薪“红线”,明确相关法律责任风险。存在克扣、无故拖欠工资或支付工资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等情形的用人单位,将面临责令限期支付、加付赔偿金等行政处罚;情节严重的,将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此外,恶意欠薪的用人单位及相关责任人,将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在政府采购、招投标、融资等方面受到限制。

提示函同时明确,各用人单位需立即开展自查自纠,重点核查职工薪酬有无拖欠、工资专户是否规范、保障资金是否到位等情况,对发现的问题立行立改。劳动者如果遭遇欠薪等权益侵害,可拨打“12351”职工服务热线反映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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