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专职消防队伍是我国消防救援力量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防灾减灾救灾工作中发挥着重要作用。近年来,宛城区消防救援队伍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拼搏进取、攻坚克难,圆满完成了各类重大安保任务和急难险重灭火救援任务,为保障地方经济发展和人民美好生活做出了突出贡献。由于近期大队部分政府专职队员参加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招录,根据工作需要,经区人民政府批准,现面向社会公开招收30名政府专职消防队员、10名接警员、3名厨师,现将招聘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计划
计划按照岗位招收43名,分配到宛城区消防救援大队所属消防队站工作。岗位:政府专职队员30名(含驾驶员)、接警员(女)10名、3名厨师。
二、招聘原则
此次招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公开招募、自愿报名、考核选拔、统一安排的方式进行,在考核、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三、报考条件
1、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热爱消防工作;
2、责任心强,具有较强的奉献意识,服从组织分配;
3、身体健康,体形端正,无传染性疾病,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面部无明显特征、缺陷,无残疾,无口吃,无纹身;男性身高170cm以上,女性身高165 cm以上,体重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不超过标准体重的30%;标准体重(kg)=身高(cm)—110;
4、政府专职队员: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的男性公民(即1992年9月1日至2004年9月1日期间出生)。驾驶员(B证以上)可适当放宽年龄至38周岁(1984年9月1日至2004年9月1日),有三年以上驾驶经验,驾驶娴熟,有车辆维修经验者优先。
接警员:女性,年龄在20周岁以上、28周岁以下(即1994年9月1日至2002年9月1日期间出生),要求能熟练使用表格、文档和PPT等办公软件,在会计、审计、熟练操作视频和照片编辑软件、写作等方面至少有一项特长或持有资格证书;
厨师:年龄在30周岁以上、50周岁以下的男性公民(即1972年9月1日至1992年9月1日期间出生)。
5、具有南阳市常住户口;
6、男性要求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女性要求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
四、招聘待遇
(一)工资待遇。1、人员基本工资1800元,另有高危补助1000元,考勤、绩效各300元、学历工资等,根据岗位不同发100-800元/月岗位补贴等;岗前培训期工资(两个月)均按照1800元/月的标准执行。试用期工资(一个月)按照基本工资、考勤和绩效工资基础值发放。岗前培训期即缴纳“五险一金”。退役消防员按照相应的职级进行套改,并发放相应级别工资,表现优秀者可优先安排到管理岗位。
(二)生活待遇。1、政府专职队员享受29元/人·天的伙食标准,发放统一被装,实行集体就餐和住宿;2、每年统一安排体检1次;3、每月休假天数为8至10天。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招聘:
1、在军队服役期间受记大过以上处分或者受党内严重警告以上处分的;
2、受过行政拘留、收容教育、刑事处罚、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和有吸毒史的;
3、在各级公务员招考等国家法定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
4、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
5、曾因违反政府专职队员管理规定,被解除劳动合同的;
6、本人或家庭成员参加非法组织或从事其它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7、其他不适合从事政府专职消防员工作的情形。
六、招收程序
发布公告→报名 (采取本人现场报名,不接受他人代报)→体能测试→岗前体检→心理测试→面试→政治审查→培训→办理聘用手续。
(一)报名
1、时间:8月13日至8月21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8:00,逾期不再受理。
2、地点:宛城区消防救援大队杜诗路站(南阳市宛城区杜诗路和农运路交叉口西南角)。
联系人:樊队长 19837766119(电话联系时间为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3、所需材料:报名时,考生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二代身份证或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毕业证(若有遗失,原毕业学校出具证明,并留学校联系方式)、个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2张(红底彩照)、填写纸质《宛城区政府专职队员应聘报名表》1份(附件一)。报考驾驶员岗位的,需携带驾驶证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
4、加分条件确认:报名的同时,进行加分条件确认。退役军人享受总成绩加2分的优惠政策。服役期间获二等功及以上奖励的另加3分,获三等功奖励的另加1分,另加分项目同一类别只加一次。在报名的同时提交以下材料:
(1)《2022年宛城区消防救援大队招聘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加分申请表》(附件三);
(2)退伍证、立功奖章及奖章照片和立功文件原件(或原件照片)及复印件1份。
(二)体能测试
1、所有报名符合条件的人员均进入体能测试。
2、体能测试项目包括男性:1000米、100米、单杠引体向上、立定跳远;女性:屈膝仰卧起坐、10米×4往返跑、800米跑、原地跳高。达标标准见附件四。
3、体能测试中有两项不合格的人员,予以淘汰。体能测试时间、地点和相关要求另行通知。
(三)岗前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和《消防员职业健康标准》进行,由宛城区消防救援大队统一组织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行承担),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心理测试
体能测试和体检通过的人员进行心理测试,心理测试参考消防员招录心理测查系统进行测试,由宛城区消防救援大队统一组织,心理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心理测试不合格人员一律不予录用。
(五)面试
1、心理测试合格的人员进入面试。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满分100分,低于60分的人员,予以淘汰。面试时间、地点和相关要求另行通知。
(六)政治审查
考试通过的考生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聘用计划1:1.3的比例,由宛城区消防救援大队为考生发放《介绍信》,考生到户籍派出所开具无犯罪证明。未按要求办理无犯罪证明的,视为自愿放弃。特殊情况区消防救援大队也可派专人到考生户籍地派出所进行实地考察。在职人员还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附件二)。
(七)培训
政治审查合格的考生,按拟聘用计划1:1.2的比例(四舍五入),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拟培训人员。进行为期2个月的岗前强化培训。成绩合格者,继续使用;成绩不合格的,按照规定予以退回,培训前,宛城区消防救援大队与其本人签订岗前培训协议。培训期间免费食宿,按照培训期工资标准发放,培训未满1个月的按天数计算工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视为自愿放弃培训资格。
(八)聘用
1、培训考核不合格,或有其他不适宜从事消防救援工作情形的,予以淘汰。培训考核合格的,按拟聘用计划1:1的比例,根据培训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拟聘用人员,宛城区消防救援大队与其本人签订劳动合同。退役军人,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2、试用期1个月(不含强化培训期),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队员,宛城区消防救援大队与其本人解除劳动合同。
2022年宛城区消防救援大队招聘公告附件表格下载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