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规解读:高层公共建筑业主单位、使用单位应当履行哪些消防安全职责?

NYTV平安365 2021-09-10 11:40:17
浏览量:20062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高层民用建筑数量剧增,据不完全统计,全国目前已有75.6万幢,随之而来的消防安全问题日益突出,近年来火灾多发,造成大量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消防安全形势十分严峻。

81日起,《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正式实行。《规定》对高层民用建筑的消防安全职责、消防安全管理、消防宣传教育和灭火疏散预案、法律责任等方面作出了系统性规定。 今天起,我们将对《新规》作出解读。那么第一期,我们先说说高层公共建筑业主单位、使用单位应当履行哪些消防安全职责?

《规定》对其业主单位、使用单位提出更加严格的职责要求,主要有:遵守消防法律法规,建立和落实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明确消防安全管理机构或者消防安全管理人员;组织开展防火巡查、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确保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对建筑消防设施、器材定期进行检验、维修,确保完好有效;组织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定期组织消防演练;按照规定建立专职消防队、志愿消防队(微型消防站)等消防组织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消防安全职责。

来源: NYTV平安365

相关新闻
【我为群众办实事】桐柏县吴城镇开展农村道路整治助力乡村振兴
桐柏县融媒体中心 | 2021-09-09
唐河县苍台镇 :学史力行 确保道路交通安全畅通
唐河县融媒体中心 | 2021-09-08
西峡县白羽街道:学党史办实事 双创防汛两不误
西峡县融媒体中心 | 2021-09-02
热门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