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生态环境局淅川分局 “三统一”助力用电监管设施建设

淅川县融媒体中心 2022-08-10 16:3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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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加强全省涉气排污单位用电监管设施建设的通知》和《河南省2022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重点任务量化积分排名办法》文件要求,纳入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清单的排污单位要实现用电监管全覆盖,对照南阳市2021年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企业清单,淅川县共有23家涉气排污单位需建设用电监管设施。

高度重视。污染治理设施用电监管工作是创新环境监管方式的重要举措,也是落实无打扰监管、营造良好监管环境的重要手段。淅川分局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细化责任分工,狠抓工作落实,确保按照要求完成用电监管设施建设任务。

明确责任。淅川分局制定污染治理设施用电监管建设安装计划,加强与工信、电力等部门结合,统筹协调组织执法、大气、监控等部门力量,加强工作研究部署,严格工作标准,加强督导,督促排污单位按时完成安装、联网、验收与备案工作,开展污染治理设施用电监管系统的日常监督管理和使用。

强化调度管理。按照规定的建设要求和建设期限,制定周密完善的实施方案,细化责任,分解任务,倒排工期,抓好落实;对排污单位污染治理设施用电监管建设工作及时调度;对排污单位污染治理设施用电监管系统建设与运行情况进行及时调度,确保污染治理设施用电监管系统建设质量。

加强管理与应用。淅川分局将逐渐建立排污单位污染治理设施用电监管长效管理机制,将排污单位污染治理设施用电预警管理、污染治理设施用电监管系统日常监督管理纳入到日常环境监管工作中,推动将用电监管作为非现场监管的重要手段,实现智能化监管、无打扰监管、切定减少对守法排污单位的打扰,助力企业绿色发展。同时,加大管理考核力度,建立起异常报警、调查处理、结果反馈的闭环管理机制,为污染治理设施用电监管工作提供制度保障。

南阳市生态环境局淅川分局严格按照省、市要求,为23家涉气排污单位送达安装文件,并告知企业安装用电监管设施建设的注意事项和要求,及时为企业解惑、指导,做到“统一安装规范、统一传输协议、统一监控平台”,助力涉气排污单位用电监管设施建设。

淅川县通讯员:赵星月

 

来源: 淅川县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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