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点打击的十二类对象


记者 南召县融媒体中心

2022-02-18 来源:南召县融媒体中心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点打击的十二类对象:

一、威胁政治安全特别是政权安全、制度安全以及向政治领域渗透的黑恶势力。

二、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的黑恶势力。

三、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的“村霸”等黑恶势力。

四、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等过程中煽动闹事的黑恶势力。

五、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矿产资源、渔业捕捞等行业、领域,强揽工程、恶意竞标、非法占地、滥开滥采的黑恶势力。

六、在商贸集市、批发市场、车站码头、旅游景区等场所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收保护费的市霸、行霸等黑恶势力。

七、操纵、经营“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

八、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的黑恶势力。

九、插手民间纠纷,充当“地下执法队”的黑恶势力。

十、组织或雇佣网络“水军”在网上威胁、恐吓、侮辱、诽谤、滋扰的黑恶势力。

十一、境外黑社会入境发展渗透以及跨国跨境的黑恶势力。

十二、 同时,坚决深挖黑恶势力“保护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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