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写美丽中国新篇章(人民论坛)


记者 刘露

2022-01-19 来源:人民日报

  “天地与我并生,而万物与我为一”,人与自然是生命共同体。在二〇二二年新年贺词中,习近平主席饱含深情地说:“无论是黄河长江‘母亲河’,还是碧波荡漾的青海湖、逶迤磅礴的雅鲁藏布江;无论是南水北调的世纪工程,还是塞罕坝林场的‘绿色地图’;无论是云南大象北上南归,还是藏羚羊繁衍迁徙……这些都昭示着,人不负青山,青山定不负人。”

  生态文明建设是关乎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根本大计。良好生态本身蕴含着无穷的经济价值,能够源源不断创造综合效益,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以前所未有的力度抓生态文明建设,全党全国推动绿色发展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显著增强,美丽中国建设迈出重大步伐,我国生态环境保护发生历史性、转折性、全局性变化。前不久,2022年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召开。据报道,2021年我国生态环境领域8项约束性指标顺利完成,污染物排放持续下降,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改善。这为生态领域的根本性变化、历史性成就写下生动注脚。

  生态之变,根本在于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科学指引。从倡导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到强调山水林田湖草沙综合治理,从叮嘱当好秦岭生态卫士到要求让祁连山绿水青山常在,从推动长江经济带“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到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成为重大国家战略……既有科学理念,也有蓝图规划、具体路径;既有战略层面的认识论,也有战术层面的方法论;既有立足中国的长远眼光,也有放眼全球的宽广视野。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推动生态文明建设提供了理论指导,为共同建设美丽中国确立了价值航标。

  生态之变,离不开制度护航。党的十八大以来,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一个鲜明特色,就是注重发挥制度管根本、管长远的作用。建立健全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制度、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生态补偿制度、河湖长制、林长制、环境保护“党政同责”和“一岗双责”等制度……用制度文明为生态文明保驾护航逐渐成为共识,越织越密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让美丽中国渐行渐近。生态文明制度的“四梁八柱”已经形成,制度优势日益转化为应对风险挑战的治理效能,夯实了保护绿水青山、保障生态安全的基础。

  生态之变,折射发展方式的转变,更是思想观念的一场深刻变革。在浙江安吉,“卖石头”到“卖风景”之变圆了乡亲们的生态小康梦;在新疆阿克苏,昔日亘古荒原上建成一道“绿色长城”,让风沙之源变成幸福之源;在山西右玉,经过不懈植树造林、防沙治沙,不毛之地变身塞上绿洲,让农民的“钱袋子”鼓起来……实践证明,经济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不是矛盾对立的关系,而是有机统一、相辅相成的。今天,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深入人心,生态文明建设也已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各方面和全过程,成为人民群众共同参与共同建设共同享有的事业。

  环境就是民生,青山就是美丽,蓝天也是幸福。新征程上,增强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定力,攻坚克难、久久为功,更加自觉地推进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就一定能书写美丽中国新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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