宛城区教体局:加强监管平台建设 严格落实“双减”政策


记者 刘露

2022-05-07 来源:南阳广播电视台

为深入贯彻落实“双减”《意见》有关强化校外培训监管工作要求,宛城区教体局建立由专职指挥、专人负责、专班督导的工作机制,积极指导校外学科类培训机构随时关注《全国校外教育培训监管与服务综合平台》更新,借助疫情期间不开课的要求,专职学习国家“双减”的各项文件及政策要求,努力自查不足、补齐短板,做到磨刀不误砍柴分工,停课不停业,停业促整顿的良好局面。

《全国校外教育培训监管与服务综合平台》是中央、省、市、县四级教育部门负责审核和审查的网络平台,要求各校外学科类培训机构结合实际上传完整的基本信息并公示公告。各机构在平台的机构端完成填报“办学许可证”、“机构证照”、“资金管理”、“人员管理”、“材料管理”、“班级管理”、“课程管理”等重要信息。由机构准确自主更新平台各项信息,家长可以通过家长端搜索机构是否合规、安全是否达标、卫生是否认可、以及关心的课程时常、课程费用等问题。宛城辖区所有校外培训机构均能严格执行收费时段规定,按政府指导价收费。

为有效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校外培训负担,规范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管理,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 《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中办发〔2021〕40号),国家发改委、教育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加强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监管的通知》(发改价格〔2021〕1279号)和省发改委、 教育厅、市场监管局《河南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 收费监管工作方案》(豫发改收费〔2021〕837号)等要求, 宛城区教体局将全面落实有关监管要求,全面规范本区校外培训机构收费行为和预收费监管,严格按照南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南阳市教育局、南阳市市场监管局联合下发的《关于南阳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 机构收费标准有关情况的通知》(宛发改收费〔2021〕731号)文件执行监督,统筹推进日常监管、信息共享和风险预警等长效机制建设,坚决防止侵害群众利益行为,有效预防"退费难"、"卷钱跑路"等问题发生,切实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下一步,宛城区教体局将进一步督查培训机构是否严格执行收费公示制度,督促机构将培训内容、培训时长、收费标准、教师资质等信息提前向社会公开,并于培训服务前向学员明示,主动接受监督。要全面使用教育部和市场监管总局统一制定的《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严格履行合同义务,规范收费行为,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提高或变相提高政府制定的培训收费标准,校外培训收费时段与教学安排应协调一致,按培训周期收费的,不得超过3个月,收费时间不得早于新课开始前1个月; 按课时收费的,不得超过60课时,续费的不得早于剩余20 课时。按周期收费和按课时收费同时进行的,只能选择收费 时段较短的方式,不得变相超过3个月。

为了能不断提升规范水平,管理好校外学科类机构培训,宛城区教体局将牢牢把握《全国校外教育培训监管与服务综合平台》这关键一环,不断提升监管和服务水平,切实发挥指挥棒功效,让教育部门和家长、银行形成合力,实现“智慧监管”,切实提高监管实效,有力推动“双减”工作纵深发展。

通讯员 乔合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