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学期伊始,为将法治教育融入开学第一课,切实增强青少年法治意识,有效预防校园欺凌与青少年违法犯罪,9月17日上午,河南省内乡县人民法院联合县教体局、县妇联走进内乡县第四高级中学,开展巡回审判进校园暨“雏菊・守护”普法宣讲活动。红色的审判台、醒目的法徽、整齐的旁听席…… 这场“真实庭审 + 专题宣讲”活动,让全校3000余名师生沉浸式感受法治力量,用司法温度为新学期学生成长筑牢安全屏障。
活动伊始,内乡县第四高级中学校长王浩代表学校,对莅临活动的各位领导表示热烈欢迎与衷心感谢。他指出,此次将庄严的国徽挂在明德楼前、把法庭“搬”进校园,用真实案例代替抽象法条,正是为了让师生“零距离”感受法律的温度与力度,推动“尊法成习惯、学法成自觉、守法成底线、用法成武器”,这既是法治教育的创新尝试,更是为同学们量身定制的“沉浸式”法治课。同时,他希望同学们通过活动明白“法律是‘约束线’,也是‘防护盾’”,将法治精神种进心里,筑牢青春防线,用知法懂法的清醒走好未来路。
随后,内乡县教体局党委委员杨建中发言。他表示,此次送法进校园活动,既是新学期的“法治第一课”,也是为同学们撑起“平安伞”、点亮“规则灯”。他围绕“知法于心、守法于行、传法于众”三方面与师生交流,并强调,法治是青春的“护身符”,法律并非冰冷条文,而是保护少年的铠甲,与日常行为息息相关;提醒同学们守法是成长的“安全带”,要对欺凌、诱惑、侥幸说“不”,遵守校规与法律,避免因一时糊涂触碰红线;鼓励同学们做平安的“守护者”,以点滴行动传播法治知识,为校园安全添砖加瓦。最后,他寄语同学们:“法律不是束缚自由的锁链,而是托举梦想的翅膀,愿大家在法治土壤中拔节生长,在规则天空下自信翱翔。”
“内乡县人民法院刑事巡回审判法庭现在开庭!” 随着审判长敲响法槌,清脆的声音瞬间传遍会场,学生们不自觉地坐直身体,目光紧紧聚焦在审判台上。
此次庭审选取的是一起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案件。身穿法袍的法官、身着检察服的公诉人、手持卷宗的辩护人依次就座,庭审严格按照法定程序推进。“被告人,你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是否有异议?”审判长的提问清晰有力,被告人的回答让台下学生纷纷屏住呼吸。法庭调查环节,证据一一呈现;法庭辩论环节,控辩双方逻辑清晰、据理力争…… 每一个细节都透着司法的严谨与公正。
当审判长当庭宣读判决结果,明确被告人因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时,不少学生露出惊讶神情,小声讨论:“原来把微信账户借给别人用,还可能犯这么大的罪,以后绝对不会借了!”
“刚才庭审里提到的微信账户出借问题,大家一定要警惕 —— 这可不是‘帮小忙’,而是可能触犯法律的‘大风险’!” 庭审结束后,内乡法院未成年综合审判及帮教团队干警郭磊结合刚结束的庭审案例,围绕帮信罪的构成要件、电信诈骗犯罪、防校园霸凌、防性侵以及未成年人的刑事责任年龄等问题,深入浅出地阐释了有关未成年人犯罪和未成年人保护的法律规定,教育引导学生要妥善保管好身份证、银行卡、手机卡、微信、支付宝账户等,莫为“蝇头小利”或者所谓的“闺蜜情谊、哥们义气”,成为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分子的“帮凶”。
庭审结束,未成年综合审判及帮教团队干警郭磊趁热打铁,带来【雏菊·守护】花季女孩专题讲座,为在场的女生们送上一份关乎自身安全与权益保护的“法治锦囊”。郭法官像“知心姐姐”一样,结合真实案例讲解自我保护技巧:“遇到危险别慌张,记住‘跑、喊、报’—— 能跑就跑,能喊就喊,及时报警!”她还贴心提醒女生们:“要学会辨别危险信号,保护好自己,才是对青春最好的负责。”
此次内乡县人民法院巡回审判进校园暨“雏菊・守护”普法宣讲活动,用“看得见、听得到、摸得着”的方式,让法治教育走进青少年心里。下一步,内乡县人民法院将继续带着“雏菊・守护”品牌走进更多校园、社区,用司法力量护航每一段青春,让法治之花在更多人心中绽放。(聂传青 郭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