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州法院:小案不小办,给分期还款装上“安全阀”


记者 李雯琼

2026-04-24 来源:南阳广播电视台

    标的额虽小,调解门道不少。近日,邓州市人民法院在审理一起小额工程款纠纷时,没有因为诉讼标的额小就一判了之,而是在调解协议中巧妙嵌入违约加速条款,为类似小额债务纠纷的调解提供了一种务实可行的做法。

    原告彭某为被告向某分包的工程项目提供施工,完工结算后,向某尚欠1.2万元工程款未付。向某对欠款事实没有异议,但表示因上游工程款未结,自身暂时陷入经济困难,并非恶意拖欠。彭某则急于拿回欠款,双方一度僵持。

    案件标的额只有1.2万元,事实清楚、争议不大,按常规思路直接判决并不难。但承办法官注意到两个细节:一是被告有还款意愿但确实缺乏一次性支付能力;二是原告并不排斥分期,只是担心分期之后又赖账。这两个细节,恰恰是调解可以精准发力的空间。

    法官在厘清案件事实的基础上,抓住双方均有调解意愿的契机,积极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沟通协商,引导双方换位思考。最终在法官主持下,双方最终达成了一份有温度也有牙齿的调解协议:被告向某分两期支付剩余1.2万元:2026年5月31日前付5000元,2026年12月31日前付7000元。关键条款:若被告任何一期未足额履行,原告有权就全部未付款项申请强制执行,并要求被告支付以未付款为基数、按年利率3%计算自起诉之日起的利息。

    这一设计在调解实务中被称为加速到期条款违约加速条款。通俗讲:给你分期宽限,但如果你违约,所有优惠取消,剩余欠款一次性执行,还要加上利息。它既为经济困难的债务人留出了缓冲空间,又给债权人吃下定心丸”——不用担心分期变成无限期。(邓州法院:朱小旭、史林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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