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下我们就安心了,也不怕官司打完后拿不到钱了。”近日,盐城某公司负责人在拿到诉前保全裁定书后,松了一口气。
这起案件源于一次汇款失误。盐城某公司因财务操作失误,将一笔款项误转至某板材厂的银行账户。发现错误后,公司多次与板材厂沟通协商,要求返还误转款项,但对方未能配合。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盐城某公司准备向法院提起诉讼,追回该笔款项。
考虑到板材厂资金流动频繁,若不及时采取保全措施,可能导致判决后无财产可供执行,公司权益将难以保障。情急之下,盐城某公司向邓州市人民法院申请诉前财产保全,请求对被申请人某板材厂的银行账户予以冻结。
邓州法院立案庭接到申请后,迅速审查相关材料,确认符合诉前保全条件,及时作出诉前财产保全裁定书,并第一时间移交执行局实施。立案庭与执行局无缝衔接,成功查控并冻结了某板材厂银行存款11万元。
5月18日,一面写有“神速保全挽损失,一心为民办实事”的锦旗从盐城邮寄到了邓州法院。这是盐城某公司对李双雁、闫静两位干警高效办公、司法为民工作态度的由衷肯定。“诉前保全不仅帮助我们稳住了胜诉后的执行基础,也给我们外地企业吃了一颗‘定心丸’。”该公司负责人在电话中表示。
邓州法院相关负责人表示,近年来,邓州法院始终坚持将诉讼保全作为化解民商事纠纷的重要抓手,依法、及时、高效采取保全措施,既减轻当事人诉累、降低诉讼成本,通过“以保促调”“以保促审”“以保促执”,切实提升审判执行工作质效。
【诉前保全,你应当知道的几个问题】
为了让更多当事人了解并运用好这项制度,邓州法院法官围绕本案作了通俗解读:
1.什么是诉前财产保全?
诉前财产保全,是指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时,在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对案件有管辖权的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
2.申请诉前保全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必须同时满足:①情况紧急,不保全将造成难以弥补的损害;②由利害关系人提出申请;③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出;④提供相当于请求保全数额的担保。
3.本案中的“情况紧急”如何认定?
如果被申请人可能转移、处分财产,或财产可能毁损、灭失,导致将来判决无法执行,就属于“情况紧急”。本案中,某板材厂账户资金频繁进出,存在转移风险,符合该情形。
4.申请诉前保全要提供多少担保?
原则上应提供与请求保全数额等值的担保。本案标的额11万元,正常情况下需提供等值财产担保。当事人也可选择保险公司出具保函等方式。
5.保全后多长时间内要起诉?
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申请人应当在30日内依法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否则法院将解除保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