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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含辛茹苦养育子女,到了晚年本应安享天伦之乐,却因赡养问题与子女对簿公堂。近日,南阳宛城法院溧河法庭通过互联网庭审调解、上门调解妥善化解两起赡养纠纷,使老人老有所居,老有所养,将矛盾调解在法庭、化解在基层,真正将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工作落到实处。
网上开庭用情、理、法化解矛盾
8月中旬,一位77岁的老人因赡养问题将自己的两个女儿告上法庭。溧河法庭法官丁心然受理案件后,第一时间了解到,老人的两个女儿都是抱养而来,早年分家时约定,由大女儿照顾父亲,小女儿照顾母亲。
老人丈夫去世后,大女儿耕种的部分土地也给了母亲,她认为自己已经尽到了给父亲养老送终的义务,照顾母亲应该是妹妹的义务。老人小女儿常年居住在外地,不能陪伴母亲,但会不定时给母亲转些生活费。
法官丁心然找准症结,先向大女儿耐心讲解相关法律,告知她赡养老人是每个子女应尽的义务。同时考虑到大女儿之前对父亲已经尽了主要的赡养义务,在母亲后续医疗费的承担方面,两个女儿也可以再进行协商。经调解,大女儿也愿意每月和二女儿一起承担母亲的生活、医疗费用。
最终,母女三人通过互联网庭审达成了调解协议。这位老母亲走出法庭时脸上也露出了久违的笑容。
上门调解解决老人住房、就医难题
宛城区瓦店镇89岁的回族老人王某2021年腊月在家中不慎摔倒,后做手术更换了两次股骨头,行动不便。81岁的老伴丁某2010年患上脑萎缩常年无法照顾自己。如今他们位于村里的老宅也因长久失修倒塌,老两口居无定所,处境雪上加霜,无奈将子女告上法庭。
溧河法庭庭长周丹受理该案后,考虑到涉案子女多,调解难度大,于是提前介入诉前调解进行指导。在案件调解时,周丹先与老人在外地的子女通过微信视频固定调解意见,考虑天气炎热,两位老人行动不便,周丹又制定上门调解方案。最终,历时四个小时案件调解成功,不仅解决了老人的赡养费问题,还解决了老人的住房、就医等一揽子问题。
百善孝为先,赡养父母不仅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也是法律规定成年子女应尽的义务。两起赡养纠纷的化解仅仅是溧河法庭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创新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紧紧围绕“矛盾不上交,就地化解”,将大量矛盾解决在诉讼前的一个缩影。
今后,宛城区人民法院将继续深化“枫桥经验”,不断延伸审判触角,找准发力点、切入点,力求将五个基层人民法庭均创建为“枫桥式法庭”,把矛盾调解在法庭、化解在基层、解决在当地,做到小案不出乡(镇)、大案不出区、矛盾不上交,让“小法庭”展现“大作为”。(刘娟)
来源: 南阳广播电视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