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邻里之间互相帮助,互相谦让是中华民族传统美德,虽有“千里修书只为墙,让他三尺又何妨”的典故流传至今,但邻里间仍避免不了一些矛盾纠纷。
9月3日上午,南阳市宛城区人民法院在新店乡新店村党群服务中心开展巡回审判活动,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邻里之间因道路问题引发的排除妨害纠纷,南阳中院“天平南阳”政务微博号进行图文直播,省市多家媒体跟进报道,5名人大代表和10余名党员、20余名群众旁听了庭审。
基本案情
原告李某与被告朱某是前后邻居,两家于2016年达成协议,李某南墙50公分内的道路由李某家使用,朱某北墙50公分内的道路由朱某家使用。因朱某修建散水多占用25公分道路,且散水高于地面,造成雨天道路积水严重,路面泥泞影响了李某及周围三户邻居出行。多年来,原、被告为此多次发生争执,邻里关系降至冰点。2024年7月,李某将朱某诉至法院,请求被告排除妨碍并拆除高于地面的障碍物。
庭前勘验
为了妥善解决这一纠纷,维护邻里关系的和睦,红泥湾法庭负责人郭凤香在仔细审阅卷宗材料后,与其审理团队前往现场进行实地勘验,仔细测量道路宽度和散水的高度,查看道路状况,记录下每一个可能影响调解的细节。勘验现场,除了原、被告双方外,受道路出行影响的其他三家也来到现场,表达他们多年来雨天出行的不便。承办法官充分听取他们的意见,并认真记录,寻找案件化解的突破点。
庭审现场
庭审中,审判员郭凤香依法组织进行了法庭调查,听取了双方当事人的举证、质证和辩论意见。法庭调解阶段,结合庭前勘验及庭审情况,郭凤香认为本案化解的重点在于修复道路,解决周边村民出行问题,遂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向双方当事人详细解释了道路使用的权利和义务,并从邻里和睦、互帮互助的角度出发,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劝说双方各让一步,同时,新店村党支部书记、相关村干部也来到现场,共同参与法庭调解,寻找解决方案。
最终,经过不懈努力,原告、被告、相邻村民及村委会达成和解,各方同意就道路修复、费用负担等问题进行私下协商,原告当庭撤诉。原、被告两家关系得以缓和的同时,一定程度上也有利于化解朱某与其他邻里之间的潜在矛盾。
庭审是最生动的法治课,巡回法庭移动的是国徽,不变的是“如我在诉”的司法情怀。下一步,宛城区法院始终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从“坐堂办案”到“巡回审判”,打通司法“最后一公里”,拉近群众与法院的距离,让人民群众“零距离”感受司法温度。同时,以巡回审判的方式,让公平正义以人民群众看得见的方式得以实现,达到“审理一案,影响一片”的效果,努力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司法满意度。(李亚瑾)
来源: 南阳广播电视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