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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特别是刚刚过去的2021年,我国网络消费领域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取得重要进展:在立法保护方面,立法机关、行政机关、司法机关出台或施行了《民法典》《数据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关于平台经济领域的反垄断指南》《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等多部与网络消费者保护相关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司法解释或规范性文件,加速完善网络消费者的法律保护规范体系。
在司法保护方面,人民法院积极探索尝试司法创新,对惩罚性赔偿制度在消费民事公益诉讼中的适用进行了有益探索,重视网络消费者保护相关司法经验的总结和推广,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审判指导工作,发布《人民法院在线诉讼规则》,规范在线立案、调解、询问、证据交换、庭审、宣判、执行等诉讼活动,极大地降低了网络消费者寻求司法保护的难度,减少了维权成本。
在行政保护方面,市场监管系统和其他行政主管机关不断强化网络消费领域的执法,完善监管规则、加强监管力度、开拓监管思路、创新监管手段,加大反垄断监管力度,严格依法查处电商、外卖、社区团购等领域社会反映强烈的“二选一”、价格欺诈、低价倾销等垄断和不正当竞争行为,对网络直播营销作出规范,切实净化了网络消费环境。
在社会保护方面,全国消协组织积极推进线上线下投诉渠道建设,完善网络消费者投诉和解机制,就网络交易领域中损害消费者权益的典型问题,对相关市场主体进行监督,针对多种网络违法经营行为提起消费民事公益诉讼,取得了良好的效果。舆论监督在网络消费者社会保护中发挥的作用也在持续强化,新闻媒体通过开展新闻舆论监督、发布维权求助信息,交流维权经验,普及维权知识,在一定程度上帮助网络消费者解决了维权过程中的困难和障碍。
2022年3月11日,中消协发布了《2021年网络消费领域消费者权益保护报告》,从强化消费者权益保护角度提出五点建议:
一是从更好保护网络消费者的现实需要出发,可考虑再次修改《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尤其要对直播营销、社区团购等新业态的网络消费作出规制。尽快出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
二是加快推进小额诉讼制度的全面落地,简化纠纷处理程序,降低维权成本,提高纠纷处理效率。在总结相关案件判决的基础上,适时修改相关司法解释,允许在消费民事公益诉讼中提出损害赔偿请求,以顺应消费者保护的现实需要。
三是继续制定、完善相关监管规章,在继续强化对传统电商监管的同时,探索新业态网络消费的监管方式和措施,就网络消费纠纷频发且涉及多个监管部门的领域,尝试整合建立协同监管特别机制,做到精准、有效监管。
四是督促网络交易平台加强对平台内经营者夸大宣传行为的管理,加强对消费者交易风险提示,主动为消费者维权提供准确的平台内经营者信息、交易证据和维权渠道入口。
五是充分运用互联网+监管和大数据处理技术,建立更有效的网络消费者投诉和预警机制,及时发出准确的消费风险提示。
同时,伴随着维权渠道越来越广泛,网络消费者的维权意识、热度正在提高,对品质消费诉求明显增加,辨识能力不断提高,更多地倡导和实践绿色消费、理性消费,减少了冲动消费。随着网络消费者维权意识的提升和维权行动的开展,倒逼着网络交易平台和平台内经营者诚信经营,不断推动我国网络消费生态更为健康有序地发展。
来源: 南阳广播电视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