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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化普通高中课程改革,提高新课程新教材实施质量,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经各地推荐、省级评审、公示等环节,日前,河南省教育厅印发通知,认定郑州市第二高级中学等33所学校为普通高中新课程新教材实施省级示范校,郑州市第四高级中学等84所学校为普通高中新课程新教材实施省级示范校创建单位。
普通高中新课程新教材实施省级示范校名单
普通高中新课程新教材实施省级示范校创建单位名单
通知指出,各地要将示范校建设工作作为深化普通高中课程改革、推动普通高中育人方式变革和全面提高育人质量的重要途径,予以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示范校要在申报方案基础上,进一步优化示范校建设工作规划和工作方案,并建立健全组织领导机制,强化过程管理和工作考核,确保示范校建设工作和各项改革任务有序推进。各示范校要结合本地本校实际,突出优势和特长,在课程建设、教学改革、考试评价等关键领域进行积极探索;在开发选修课程、推进选课走班、加强学生发展指导、实施综合素质评价、健全学分认定管理办法和完善办学质量评价等重点环节实现突破;创新综合实践活动和劳动教育方式方法,形成一批可借鉴、可推广的有效经验和成果;加强校本教研,开展常态化教研活动,深入研究新课程新教材实施重难点问题;做好总结和辐射推广工作,在推进普通高中育人模式变革、促进学校多样化有特色发展方面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各示范校创建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刻理解新课程新教材实施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要读懂悟透新课程新教材实施的相关文件精神,进一步研究改进示范校建设工作规划和工作方案,确保示范校创建工作有序推进。要积极探索适合本校、可落地的新课程新教材实施的路径,在课程建设、教学改革、考试评价等关键领域进行探索,不断提高教育教研能力,切实提高学校新课程新教材实施质量和育人水平。
通知强调,省教育厅将于一年后对创建单位进行复评,复评通过的将授予普通高中新课程新教材实施省级示范校称号。同时,省教育厅将对创建单位进行动态管理,对于创建工作不合格的进行淘汰,对于工作开展较好的学校及时增补。
来源: 河南省教育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