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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2日,南阳市出台《关于深化集团化办学改革推进基础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实施意见》(下简称《实施意见》),持续扩大义务教育阶段集团化办学覆盖面,同时将推动校长教师交流轮岗,深化集团化办学改革。
《实施意见》指出,城区集团化办学以紧密型为基本形式,2023年秋期中心城区和县城(含城郊)所有义务教育学校全部实施。乡镇集团化办学以教育联盟为基本形式,乡镇初中、中心小学全部接受县城学校或特别优秀的乡镇学校对口帮扶。农村集团化办学以乡镇中心小学与小规模学校一体化办学为基本形式,乡镇中心小学与必须保留的小规模学校(含教学点)全部实行一体化办学。
《实施意见》还指出,我市要全面推动集团化办学校长教师交流轮岗,鼓励优秀校长和骨干教师向城镇薄弱学校、农村学校流动。深入开展普通高中结对帮扶,采取优质高中和其他高中“1+1”帮扶模式,互派学科教师任教、跟岗研修交流、开展联合教研活动,交流轮岗原则上在本县(市、区)公办学校进行。
来源: 南阳广播电视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