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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国家消防救援局就拆除人员密集场所门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发出通告,对在人员密集场所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的责令整改,并对单位最高可罚款五万元。
近期,全国多地人员密集场所发生有影响火灾事故,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为深刻吸取事故教训,提高人员密集场所组织逃生和灭火救援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规定,特要求,人员密集场所立即组织开展防火检查、巡查,严禁在门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铁栅栏、铁丝网等障碍物。
发现火灾隐患的,应当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消除隐患。已在门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的,应当主动拆除。同时,人员密集场所要立即组织全体员工进行消防安全培训,落实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开展消防演练。
员工应当知晓本场所火灾危险性,会报火警、会扑救初起火灾、会组织逃生和自救。人员密集场所应当向公众提示本场所安全逃生路线、安全出口位置、遇到火灾等紧急情况如何逃生自救;提示本场所逃生设施、器材放置部位和使用方法等。
公众在人员密集场所发现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的,可以通过电话、来信、来访等方式,向当地消防救援机构举报。
人员密集场所在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的,由消防救援机构责令改正,并对单位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经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由消防救援机构依法强制执行,所需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来源: NYTV平安3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