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南阳市纪委关于四起损害营商环境典型案例的通报


记者 刘露

2022-08-25 来源:清风南阳

为进一步增强全市广大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的宗旨意识、服务意识,持续优化我市营商环境,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跨越式发展,现将四起损害营商环境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唐河县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白献友违规入股从事营利活动、对入股企业违规行为监管缺失问题。2009年前后,白献友利用其担任唐河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唐河县招商引资领导小组副组长的职务便利,与南阳市惠农达公司合谋利用房地产开发盈利,成立了唐河县隆源农资有限公司后入股150万元。2010年,借招商引资南阳惠农达公司建设唐河县农资物流配送中心项目为名立项,由先期成立的隆源农资公司承建,伙同惠农达公司相关负责人变通开发房地产项目。白献友作为该项目建设专班负责人,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对建设方违规改变立项初衷,借农资物流配送中心项目搞房地产开发的行为不管不问,与合伙人一起对建成住宅进行瓜分、销售,借此牟利534万元。该项目超规划、超容积率建设,最终农资物流配送中心项目建成商住一体综合市场(农资市场),农资物流配送中心功能缩水,还违规享受招商引资政策。组织调查过程中,白献友上缴了全部违纪款项,2021年8月,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桐柏县原财政局局长胡建军投资入股从事营利活动、利用职权骗取公款、收受下属人员及管理服务对象财物问题。2003年至2015年,胡建军任桐柏县公路局局长、县交通局副局长、局长期间,利用职权和职务影响,在本人管辖的业务领域长期伙同他人通过购买工程机械租赁给交通局和公路局下属二级单位及其他工程相关公司获取利益、利用职权承接包揽工程获得分红。2010年初,时任桐柏县交通局副局长胡建军与时任县交通局财务股股长徐某珍(另案处理)商议合伙,由徐某珍进购沥青,胡建军利用职务影响打通关系,并借用他人名义销售给宛通桐柏分公司和公路局下属二级单位鸿运路桥公司,在销售沥青过程中徐某珍共计虚开运输费387万元,胡建军分得180万元。2011年至2021年4月,胡建军利用担任桐柏县公路局局长、县交通局副局长、局长、县财政局局长的职务之便,非法收受多名下属人员或管理服务对象给予的大量财物,在承揽工程、租赁设备、谋取人事利益、拨付经费等方面提供帮助。胡建军身为党员领导干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反廉洁纪律,违规从事营利活动,获利373万余元;利用职务之便非法收受他人钱款共计701.2万元,为他人谋取利益。2021年12月胡建军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法所得,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

内乡县王店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杨华伟违规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礼金和乱收费乱罚款问题。2020年6月,杨华伟借爱人生小孩之机,违规收受4名管理服务对象礼金共计2000元。在执法检查活动中,在没有调查取证和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的情况下,以商户售卖的商品不合格、没有资质、食品摆放不整齐等理由或根本不告知处罚理由,以现金或微信、支付宝方式每年直接向辖区内商户收取500-12000元不等的罚款,收取罚款后也不向商户出具任何正规手续。2021年11月,杨华伟在辖区内发放疫情防控须知、告知书时,违规向170户商户收取20元/张的费用,共计收取3400元。杨华伟身为共产党员,王店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金;违反群众纪律,在管理、服务活动中违规向商户收取费用;违反工作纪律,不正确履行工作职责,违反行政处罚法有关规定程序随意向辖区内商户收取罚款,引发商户不满,造成恶劣影响。2022年3月,杨华伟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政务撤职处分,违纪款项予以收缴。

高新区百里奚街道许庄社区沙庄组索要修路费用影响企业经营问题。南阳市方林中药饮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林公司)项目2019年9月开始建设,2021年初基本完工。2021年3月百里奚街道许庄社区沙庄组群众以道路是村组集资修建为由,阻拦企业开启东大门,在后续协调中村组索要4万元修路费用和5000元移挪村组树苗费用,导致企业不能顺利投产。社区村组在协调解决方林公司开启东大门事宜中向企业提出不合理出资要求,损害了营商环境,造成了不良影响,2021年6月村组街道相关人员分别受到政务处分和组织处理。

以上案例反映出少数党员干部思想动机不纯,纪法和服务意识淡薄,个别领导干部将招商引资项目作为谋取私利的工具,投资入股,插手市场经济活动;有的利用职权骗取公款、利用职务影响收受贿赂,搞权钱交易、利益输送;有的在执法过程中乱收费、乱罚款、以罚代管,侵害市场主体合法利益;有的缺乏大局观念和全局意识,漠视企业利益,影响企业正常运转。上述行为严重干扰破坏了正常市场秩序,侵害了企业和群众利益,破坏了我市政治生态,损害了全市营商环境。

全市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要以案为鉴,对照典型案例吸取教训,举一反三、引以为戒,做到勤政廉洁、担当作为,严格依法依规履行职责;全市各级各部门要把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作为检验“四个意识”、践行“两个维护”的重要标尺,按照全市“观念能力作风建设年”要求,认清形势、找准差距、补齐短板,及时发现和解决影响优化营商环境的问题,开展以案促改、建章立制,不断推进我市营商环境持续优化。

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坚持问题导向,聚焦营商环境的堵点、难点、焦点,开展嵌入监督、跟进监督,持续加大执纪问责力度。对破坏营商环境的行为“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铁腕抓好营商环境专项整治工作,持续推动干部作风改进,为建设现代化省级副中心城市提供纪律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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