贴心便民的“家庭病床”服务,让患者在家“住院”,照样享受医保报销政策。12月19日,记者从南阳市卫生健康体育委员会获悉,我市于今年5月底全面开展“家庭病床”服务改革工作,截至目前,全市参与“家庭病床”服务建设的医疗机构共有154家,其中,二级医疗机构18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136家,共组建348个服务团队,设置835张“家庭病床”。
“家庭病床”服务,是指患者符合住院指征,但因生活不能自理或行动不便,到医疗机构就诊确有困难,适合在家庭或长期居住场所设立病床,由医护人员定期上门提供适宜的诊疗服务,并在特定病历上记录服务过程的一种医疗卫生服务模式。
“家庭病床”服务机构可以为诊断明确、病情稳定、符合住院指征,经责任医师评估,适合在家庭或长期居住场所进行检查、治疗、护理和康复的患者,上门提供“家庭病床”服务。
长期卧床、行动不便且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患者,可以被列为“家庭病床”服务对象:脑血管意外瘫痪,需进行康复治疗的患者;长期卧床,并发呼吸、泌尿、消化等系统感染或压力性损伤的患者;需要长期吸氧或使用无创呼吸机的严重慢性肺部疾病(含慢性阻塞性肺病、反复气胸等)患者;糖尿病足患者,糖尿病或其他疾病合并肢端坏疽患者;骨折牵引固定且长期卧床,处于疾病终末期,需支持治疗的患者;符合住院指征,合并多种慢性疾病,需规律治疗,到医院就诊确有困难的患者。
如何申请“家庭病床”服务?市卫生健康体育委员会相关部门负责人介绍,患者或患者近亲属、受委托人、法定代理人等,可以向医疗机构提出建床申请;同一建床期内,选择一家医疗卫生机构作为申请建床机构。
通讯员 郭倩 曾莹楠 杨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