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7日,记者从南阳市社会保险中心获悉,今年我市继续调整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从今年1月1日起开始调整,增加的养老金将在7月底前发放到位。
此次基本养老金调整范围为,2024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以下简称“退休人员”)增加基本养老金。此次调整继续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与适当倾斜相结合的调整办法。具体调整标准为: 定额调整。调整范围内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27元。
挂钩调整。与本人缴费年限挂钩,缴费年限每满1年(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每人每月基本养老金增加0.53元,本人缴费年限不满15年的,按15年计算;与本人基本养老金水平挂钩,以本人2024年12月份基本养老金为基数,每月再增加0.46%。
适当倾斜。在普遍调整基础上,再适当提高高龄退休老人和企业军转干部的基本养老金。退休人员的年龄计算,以批准退休时确定的出生时间为准。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年满70周岁不满75周岁,每人每月增加15元;年满75周岁不满80周岁,每人每月增加20元;年满80周岁不满85周岁,每人每月增加30元;年满85周岁不满90周岁,每人每月增加40元;年满90周岁,每人每月增加50元。
企业退休军转干部按上述规定调整后,其基本养老金仍达不到我市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平均水平的,补足到平均水平。 “按照要求,此次调整增加的基本养老金将于7月31日前发放到位。”市社会保险中心有关负责人表示,目前,全市各级社保经办部门正抓紧组织实施调待兑现工作,确保在本月底前将调整增加的基本养老金发放到退休人员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