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3日,记者从南阳市民政局获悉,自7月1日起,我市全面提高2026年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其中,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分别提高到不低于755元/月、593元/月。
调整后,2026年南阳市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不低于755元,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不低于593元。城市低保实行补差发放;农村低保实行分档发放,A+类、A类、B类、C类、C-类,对应档次的月人均补助标准由各县(市、区)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确定。
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按不低于当地低保标准的1.3倍执行。其中,城市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不低于982元,农村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不低于770.9元。特困人员照料护理标准依据特困人员生活自理能力和服务需求,分为全护理、半护理、全自理三档,分别按照当地当年月最低工资标准的1/3、1/6和重度残疾人照料护理补贴(每人每月92.5元)标准执行。
我市城乡低保资金和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资金均实行按月发放,每月10日前发放到位,资金通过惠民惠农资金“一卡通”直接支付到救助对象账户。集中供养的特困人员,补助资金统一支付至供养服务机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