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城法院:德孝润法暖夕阳丨一场调解,解了心结更有着落


记者 李雯琼

2026-07-03 来源:南阳广播电视台

    敬老爱老是中华优秀传统美德,赡养老人是子女不可推卸的法定义务。为深耕基层司法治理,传承德孝文化、践行司法为民,方城县人民法院清河法庭倾力打造德孝润法和韵化讼文化品牌,将传统德孝文化与现代司法理念深度融合,以柔性调解化解家事矛盾,以德法共治修复亲情裂痕,让司法既有力度更有温度。近日,法庭成功调解一起高龄老人赡养纠纷,用温情司法为耄耋老人筑牢养老保障。

    今年80岁的王老太年事已高,身患疾病、瘫痪在床,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日常起居、医疗护理均需专人照料。为获得专业细致的照护,王老太在方城县某敬老院休养。然而每月近4000元的养老托管、药品、专业护理等费用,成了压在全家人心头的一块石头。几个子女各有难处——有的在外打工收入不稳,有的自家也有老人孩子要养,就赡养费问题争执不下,亲情在一次次争吵中渐渐蒙尘。无奈之下,王老太将子女诉至方城县法院,请求判令子女按月支付赡养费,并共同分摊后续住院医疗费用。

    家事纠纷,看似是金钱纠葛,实则是家庭情感裂痕与责任认知偏差,若处理不当,不仅老人生活无保障,还可能加剧子女间的对立情绪。

    清河法庭受理案件后,承办法官张红并未简单机械开庭裁判,而是紧扣法庭德孝润法和韵化讼品牌理念,坚持以德润心、以法明理、以和化讼的调解思路,开启温情调解模式。法官深知,赡养纠纷不仅要解案内事,更要解心结、护亲情,一纸判决难解根本矛盾,唯有情理相融、德法兼治,才能真正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调解过程中,法官耐心倾听老人的诉求与难处,细致安抚老人情绪。同时,面向四名子女,法官温情释法、以德育人,一方面详细解读《民法典》中关于赡养义务的法律规定,明确子女赡养老人的法定责任,告知拒不履行赡养义务的法律后果;另一方面结合德孝传统文化,细数老人抚育子女的辛劳,劝导子女感念养育之恩,主动承担养老责任,摒弃推诿扯皮的消极心态。

    在法官情理交融、刚柔并济的调解下,四名子女逐渐放下隔阂、解开思想心结,深刻认识到自身责任与孝道初心。最终,各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约定王老太在敬老院产生的所有养老、护理、药品费用,以及后续就医产生的医疗费用,均由四名子女平均分摊,切实保障老人各项养老开支足额到位。临走时,法官还特意叮嘱子女常去探望,多给老人精神慰藉。

    一纸调解协议,承载的是司法温度,守护的是德孝初心。此次案件的圆满化解,是清河法庭德孝润法和韵化讼品牌的生动实践。下一步,清河法庭将持续深耕德法共治模式,把德孝文化融入家事审判、矛盾调解全过程,以文化润讼、以温情解纷,用心守护老年群体合法权益,用司法力量涵养孝老爱亲、邻里和睦的文明乡风。(方城县人民法院 程远景 高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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