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记者从南阳市人社局获悉,我市将积极发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政策支持作用,切实减轻中小微企业负担,稳定用工岗位,促进中小微企业平稳健康发展。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人社部门大力落实稳岗就业补贴政策,对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各类企业,按其为就业困难人员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期限,除对距法定遐休年龄不足5年的可延长至退休,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以初次核定其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时年龄为准)。对招用毕业年度或登记失业的高校毕业生,与之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小微企业,给予最长1年的社会保险补贴。正在享受社会保险补贴的,延长至2020年6月30日。
对防控疫情期间开工生产配送疫情防控急需物资的企业,吸纳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或离校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且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的,可按规定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