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破解“中梗阻”问题,倒逼市直单位中层干部转作风、优服务,根据我市“转作风、提效能、促发展”作风建设集中整顿实施方案,由市委市直工委牵头组织开展市直单位重点科室“群众评”活动。
评议对象
市直单位中具有人财物管理、行政执法、行政审批、证照办理、审核备案、综合监管职能以及与经济社会发展、企业生产经营、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科室及其主要负责人。
首批确定46个市直单位和11个垂管单位150个科室作为评议对象,以后根据工作需要作动态调整。
评议内容
(一)2021年评议内容
从增强服务意识、完善科学管理、出台服务措施、践行服务承诺、提高服务质量、优化服务效能等方面,对各重点科室观念能力作风建设情况作出综合评价。
(二)2022年评议内容
1.履职尽责情况
是否存在部门或科室利益至上、“领地”意识严重,部门之间、科室之间“踢皮球”“打太极”,不协作配合,各唱各的调、各说各的理,对群众和市场主体反映的问题消极应付、推托等靠,一推了之等情况。
是否存在死扣条条框框,只说“不能办”,不说“如何办”,对政策层面的问题不积极主动向上级反映,对执行层面的问题不督促下级职能部门解决,导致企业和群众亟待解决的既不违法又合情合理之事被“卡”等情况。
是否存在坐等文件、纪要,对上级决定的事项不积极主动研究落实,摆困难、讲条件、找理由,上推下卸,导致政令不通、政策棚架,中央决策部署、市委市政府安排部署或党委党组决定的事项“中梗阻”等情况。
是否健全说“不”事项提级管理制度,尽全力帮助企业和群众解决问题;对属于本科室职责范围内的管理和服务事项,是否充分利用已有互联互通数据,或主动查询有关情况,“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和企业少跑腿”。
是否存在迟到、早退、缺岗,窗口人员未到下班时间即拒绝服务,或者面对等候的群众不愿延时服务,让群众和企业办事人员“跑冤枉腿、花冤枉时、受冤枉气”等情况。
2.依法办事情况
是否严格执行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行政赔偿等程序规定,认真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坚持以人为本,规范执法。
是否按规定向社会公开审批项目、办事流程、收费依据及标准、服务承诺及时限等内容,及时回复企业和群众办理事项进展;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申请提供信息的,是否按规定要求和期限予以答复。
是否超越范围和职权乱检查、乱收费、乱罚款、乱提要求,或以收费罚款为目的,变相下达处罚指标,以罚代管、滥用职权;是否捏造事实、虚构情节,欺诈、胁迫、故意刁难管理服务对象,枉法裁判、违法执行,滥用自由裁量权,执法司法不规范、显失公平公正。
是否在政务服务和公共服务过程中居关设卡,设置隐形台阶,或把备案变审批,甚至人为设定互为前置条件,变相刁难企业和群众;是否违反“放管服效”改革要求,违规执行已取消或废止和自行扩大权限的审批备案项目,或继续依据已废止文件管理、收费、服务,损害企业和群众合法权益。
是否“新官不理旧账”,已出台的政策和签订的合同不落实、不兑现,缺乏法制精神、丧失诚信原则。
3.服务质量方面
是否树牢“以服务对象为中心”的工作理念,在服务企业、服务群众、服务项目、服务创业、服务民生等工作中创新举措,减少环节,提高效能。
是否认真接待和妥善处理企业和群众投诉,诚恳听取意见建议,自觉改进工作,提高服务质量。
是否严格落实“13710”工作制度,深入推进“大抓落实快抓落实狠抓落实”22条措施,合力创优发展环境。
是否严格执行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AB 角顶岗制、一次性告知制、责任追究制等“放管服效”有关制度规定;是否存在超越时限、不作为、慢作为等问题。
4.工作作风方面
是否利用行政管理职权或市场优势地位执行“一刀切”政策,强迫企业和群众接受不合理服务条件,或设置过高门槛、擅自提高标准,加重企业和群众负担;公共服务行业是否因少数个体不符合条件而拒绝向全体或区域提供服务,影响企业发展和群众生产生活。
是否存在门难进、脸难看、态度生硬蛮横、方法简单粗暴,做群众工作不耐心、不细致,对企业家不尊重,对接企业不积极、服务企业走形式,问题矛盾久拖不决等“衙门作风”和官僚主义。
是否不顾实际推动工作,或不管效果,强推硬上、层层加码,加重基层负担,影响正常工作开展和服务群众效能。
是否搞假服务、假经验、假典型、假数字,虚报、瞒报、篡改数据,骗取荣誉或政绩等。
5.廉洁自律情况
是否不守纪律、不讲规矩、不知敬畏,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想方设法钻空子、搞投机,违规接受宴请,不吃“公款”吃“老板”,违规向企业和群众伸手,吃拿卡要。
是否为谋取私利,充当“红顶中介”,搞“窗口腐败”,或者暗箱操作,量身定做政策,加剧不公平竞争;是否优亲厚友,徇私枉法,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
是否存在其他不廉洁行为。
评议主体
(一)2021年“群众评”评议主体
1.固定服务对象:下级对口业务部门和业务往来市直同级单位。
2.社会群众对象:来市直单位重点科室办事企业及群众。
3.“动态考评”:“群众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依据各单位“群众评”活动开展情况,尤其是服务事项清单的报送情况和质量;2021年督查检查情况;重点科室能力作风建设工作落实情况;单位作风监督暗访情况;督办整改事项完成情况等作为主要评议内容,并综合市纪委监委等相关单位监控情况和新闻媒体曝光情况,评定出动态监督成绩。
4.重大奖惩:重点科室在配合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中观念能力作风建设方面有重大突破以及获得重要奖励的给予额外奖分;重点科室出现重大责任事故或持续负面舆情的给予额外罚分。
(二)2022年“群众评”评议主体
1.固定服务对象:下级对口业务部门和业务往来市直同级单位。
2.社会群众对象:来市直单位重点科室办事企业及群众。
3.“两代表一委员”:本届市级 “党代表”、“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
4.“动态考评”:“群众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开展常态化督查,依据各单位“群众评”活动开展情况,尤其是每次服务事项清单的报送情况和质量;“观念能力作风建设年”工作落实情况;单位作风监督暗访情况和督办整改事项完成情况等作为主要内容,并综合市纪委监委等相关单位监控情况和新闻媒体曝光情况,评定出动态监督成绩。
5.重大奖惩:重点科室在配合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中观念能力作风建设方面有重大突破以及获得重要奖励的给予额外奖分;重点科室出现重大责任事故或持续负面舆情的给予额外罚分。
参评重点科室名单
一、市直单位
1.市委宣传部(新闻出版局、文明办)(1个)
行政审批服务科(出版和版权科、电影科)
2.市委统战部(1个)
行政审批服务科(侨务工作科)
3.市政府办公室(1个)
行政复议应诉科
4.市信访局(2个)
复查复核办公室、网络信访科(南阳市投诉受理办公室)
5.市发改委(7个)
行政审批服务科、南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固定资产投资科(南阳市人民政府大型项目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业发展科、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科、价格管理调控科、市营商环境优化提升中心(市信用城市建设促进中心)
6.市人社局(6个)
行政审批服务科、调解仲裁管理科(劳动监察科)、就业促进办公室、人才评价开发科、职业能力建设科、市人才交流中心
7.市财政局(6个)
行政审批服务科(税政与条法科、综合治税办公室)、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企业科、预算科、国库科、经建环资科
8.市审计局(2个)
财政审计科、社会保障审计科
9.市民政局(5个)
行政审批服务科、社会组织管理局、社会事务科、养老服务科、规划财务科
10.市统计局(2个)
行政审批服务科(统计设计管理科)、国民经济综合统计科
11.市公安局(3个)
行政审批服务科、治安和出入境管理支队、交通管理支队
12.市中级人民法院(2个)
执行局、民三庭
13.市司法局(3个)
行政审批服务科、司法鉴定管理科、公证仲裁管理科
14.市商务局(2个)
行政审批服务科、物流业发展科
15.市招商投资促进局(3个)
行政审批服务科(政策法规科)、内资招商科、外资招商科
16.市场监管局(5个)
行政审批服务科、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餐饮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科、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科
17.市工信局(3个)
政策法规科(产业政策科)、中小企业科、企业服务科
18.市应急管理局(4个)
行政审批服务科、监察支队、风险监测和综合减灾科(救灾和物资保障科)、危化科
19.市金融工作局(2个)
地方金融一科(行政审批服务科)、金融稳定科(市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市便民服务中心)(2个)
大厅管理科、联审联批服务科
21.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个)
政府采购中心
22.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3个)
行政审批服务科、房屋登记交易科、权籍测绘审核二科
23.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3个)
政务环境科、电子政务科、数据资源科
24.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1个)
行政审批服务科
25.市城管局(城市综合执法局)(2个)
行政审批服务科、市城市管理执法支队
26.市住建局(5个)
行政审批服务科、城市建设科(南阳市百城建设提质工程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房地产市场监管科、住房保障科(南阳市保障性安居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住宅物业管理科
27.市交通运输局(4个)
行政审批服务科、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城市公共交通管理科、运输管理科(出租汽车行业指导办公室)
28.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2个)
干线公路养护科、农村公路养护科
29.市生态环境局(3个)
行政审批服务科、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综合科(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科)
30.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5个)
行政审批服务科、自然资源督察执法科、国土空间规划局、矿业权管理科、耕地保护监督科
31.市农业农村局(5个)
行政审批服务科(法规科)、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畜禽屠宰管理科、水产科(南阳市渔政管理局)、农业机械化管理科
32.市乡村振兴局(2个)
督导评估科、社会扶贫科
33.市林业局(3个)
行政审批服务科、发展规划与资金管理科、森林资源管理科(自然保护地管理和国有林场科)
34.市水利局(3个)
行政审批服务科、市水利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南阳市南水北调中线工程丹江口水库水源地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建设管理处
35.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2个)
政策法规科(行政审批服务科)、执法监督科(南阳市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办公室)
36.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3个)
行政审批服务科、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监管支队、文物保护和开发利用科
37.市卫健委(6个)
行政审批服务科、医政医管科、综合监督科、基层科、职业健康科、体育产业科
38.市医保局(4个)
行政审批服务科、基金监管科、医药服务管理科(异地就医管理科)、医药价格监管科
39.市中医药发展局(3个)
行政审批服务科、医政科、产业发展科
40.市教育局(5个)
行政审批服务科(教师工作科)、发展规划科、基础教育一科、基础教育二科、民办教育管理科
41.市科技局(2个)
行政审批服务科、高新技术科
42.市人防办(1个)
行政审批服务科
43.市残联(1个)
行政审批服务科(教育就业部)
44.市工商联(1个)
组织宣教部
45.市民宗局(1个)
行政审批服务科
46.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个)
复员退伍军人移交安置科(行政审批服务科)、思想政治和权益维护科
二、垂管单位
1.南阳市气象局(1个)
政策法规科
2.南阳市税务局(3个)
征收管理科、一分局、二分局
3.南阳银保监分局(2个)
普惠科、办公室
4.人行南阳市中心支行(2个)
货币信贷科、征信管理科
5.南阳海关(1个)
综合业务一科
6.郑州铁路局南阳车务段(1个)
货运营销科
7.南航基地(1个)
地面服务保障部
8.北控南阳水务集团(1个)
市场发展处
9.国网南阳供电公司(1个)
营销部
10.南阳华润燃气公司(1个)
市场开发部
11.国电投南阳热力有限责任公司(1个)
热力市场开发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