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五”普法规划涉及方方面面,必须加强组织实施,保障“八五”普法规划的充分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规划》明确各级党委、政府要把推进全民守法普法摆上重要工作日程,把普法工作纳入本地区、本系统法治建设总体部署,纳入考核评价内容,研究解决普法工作中的难题。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要严格按照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的要求,认真履行普法领导责任。
二、加强制度建设。健全完善党委领导、政府主导、人大监督、政协支持、部门各负其责、社会广泛参与、人民群众为主体的法治宣传教育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形成大普法工作格局。
三、强化基层基础工作。加强对各级普法主管部门工作人员的系统培训,5年内市级普法主管部门对乡级以上普法机构人员轮训1次。强化各级财政对规划实施的保障作用,鼓励、引导社会资金参与支持普法工作。加强新时代我市全民普法工作的应用性、对策性研究,为普法工作提供参谋服务和理论支撑。
四、加强评估检查。健全普法工作评估指标体系,科学合理设定评估参数,引入专家评议、第三方社会满意度调查等方式,提升评估科学性准确性。开展规划实施情况中期评估和终期总结验收,加强评估验收结果运用。支持各级人大加强对全民普法工作的监督和专项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