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心消费”是国务院《“十三五”市场监管规划》推出的一项惠民举措,也是拉动消费助推经济发展的关键抓手。通过开展放心消费创建活动,大力营造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的市场消费环境,让百姓能消费、愿消费、敢消费。
放心消费示范单位创建的原则,是遵循政府主导、企业或单位自愿参加、公平公正、动态管理、市场手段激励、社会监督、非终身制和非有偿服务原则。
放心消费创建示范单位的类型。分为三种类型,分别是示范区域、示范企业(单位)、消费维权服务示范站。
其中:放心消费创建示范区域是指积极开展放心消费创建活动,消费者普遍认同,社会效应明显,并符合《认定管理办法》所列条件和标准的商品销售、经营服务街区、景区、园区、乡村等。
放心消费创建示范企业(单位)是指严格按照放心消费创建的内容和要求开展活动,社会责任和诚信意识强,积极参与和有效开展放心消费创建工作且成效显著,在行业系统内具有领先和示范效应,并符合《认定管理办法》所列标准的企业或单位(主要指:生产厂家、市场、商场、超市、商店、餐饮店、药店、化妆品店、网店、酒店宾馆或旅馆等)。
放心消费创建消费维权服务示范站是指具有一定规模,消费投诉处理工作机制健全,积极履行首问责任,兑现各项服务承诺,积极推广消费投诉快速处理机制,并符合《认定管理办法》所列所列标准的企业(单位)设立的消费维权站或消费者投诉站。
在放心消费创建工作中,南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牢固树立消费者至上理念,以“改善消费环境,强化消费者权益保护”为主线,着力营造安全放心的市场消费环境,助力提升人民群众对高质量消费的满意度。按照省市场监管局、省消协关于持续深入开展放心消费创建活动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精神,加大消费者权益保护力度,深入推进放心消费创建。广大市场主体积极踊跃参加创建活动,创建工作开展以来,通过精心培育、评选和认定,一大批市场主体脱颖而出,全市共培育认定县级放心消费创建示范单位1244家。
这些示范单位和承诺单位切实引领着“安全放心、质量放心、服务放心、维权放心”的企业导向,消费者满意度、经营者诚信度和消费环境安全度不断提升,进一步提振了消费信心,释放了消费潜力,为推动我市消费扩容升级和经济高质量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我市的放心消费创建工作成效显著,受到了河南省市场监管局的通报表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