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是人民幸福之基、社会和谐之本,保障和改善民生不仅是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本质要求,也是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理念的具体行动。自2005年以来南阳市委市政府每年都向社会公开承诺办好重点民生实事,经过连续多年的不懈努力,办成了一批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的好事实事,赢得了广大群众的赞誉认同。尤其是2021年,面对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和内外部环境变化带来的巨大压力,在财力十分紧张的情况下,南阳全市各级财政部门多方筹措资金604亿元,对民生福祉持续改善提供了有力保障。
2022年是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年,是全面落实市第七次党代会的关键之年,也是南阳市建设副中心城市的开局之年,办好全市重点民生实事意义重大。南阳市财政部门将把落实资金保障工作放在更加突出位置,优先、足额、及时筹措所需财政资金,扎实抓好工作落实,为各项重点民生实事的顺利实施提供财力支撑。
一、及时筹措安排资金。在前期重点民生实事研究讨论阶段,提前谋划、加强衔接,逐项逐来源核定所需财政资金数额。对市级应承担资金,已足额编入2022年财政预算,同时会同市直有关部门积极加强与上级的沟通衔接,争取上级加大对南阳市的资金支持力度。按照省直管县财政管理改革要求,对各县原需由市级保障的资金,已经按照核定的基数足额上缴了省财政。进一步强化监督管理力度,督促县市区财政部门调整优化支出结构,加大资金统筹整合力度,集中财力足额筹集安排应承担资金,确保重点民生实事所需资金足额到位、不留缺口。
二、加快资金分配下达。严格落实财政资金直达机制,第一时间分配下达各项民生资金,同时督促县市区财政部门尽快将资金下达至具体项目实施单位,并督促单位尽快形成实际支出,尽早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努力减少资金沉淀。
三、加强资金跟踪问效。资金到位后,加强财政资金运行监督,督促县市区财政严格按照政策规定用途使用资金,密切关注财政资金投入使用效果,强化资金跟踪问效,积极开展预算绩效评价,切实做到“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
四、建立月通报制度。在预计测算全年重点民生实事资金投入的基础上,建立资金落实工作台账,明确责任分工,指定专人负责,逐月逐事项逐县市区统计资金落实到位情况并予以通报,从资金筹措、分配下达、拨付使用、绩效跟踪等各环节分析存在的问题,制定切实有效推进措施;对落实率较低的事项,逐县市区深入分析,抓住关键问题和主要症结,集中力量研究解决,必要时采取通报、到县市区现场督查、约谈等方式予以重点督促,确保应安排资金及时足额到位。
五、加强沟通协调。在推进重点民生实事落实过程中,积极加强与各项实事市直主要责任部门的沟通衔接,及时研究解决重点民生实事实施过程中遇到的资金保障问题,对重大问题,及时向市委、市政府进行汇报,尽早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以解决;同时加强与下级财政部门的沟通,跟踪了解工作推进情况,及时给予业务指导,形成工作推进合力,确保各项重点民生实事顺利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