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委出台二十二条《规定》 进一步严明纪律加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


记者 刘露

2022-05-16 来源:清风南阳

  为坚持严的主基调,促进全市领导干部遵规守纪、干净干事,做到为民务实清廉,奋力建设现代化省副中心城市,根据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国家法律以及省市的实施细则,近日,市委印发《关于进一步严明纪律加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规定》)。  

  《规定》从严格执行工作保障有关制度,严格遵守生活待遇,调研、会议活动管理有关规定,严格执行公款公物管理、廉洁用权有关规定,严格执行禁止违规宴请、饮酒纪律等6个方面,提出了22条具体规定。  

  《规定》强调,领导干部尤其是“一把手”要带头维护纪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带头践行廉洁自律规范,带头坚持“三严三实”,强化自我约束,在廉洁自律上作表率。“一把手”要在履行管党治党责任、严格自律上当标杆,既敢于担当作为,又自觉接受监督。要通过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述责述廉、参加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等,经常开展对照检查、自查自纠,自觉接受组织监督。  

  《规定》指出,党委(党组)要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把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作为监督重点。政治生态分析研判、巡察报告应当将“一把手”履行第一责任职责和廉洁自律情况单独列出,提出明确意见和整改要求,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  

  《规定》要求,纪检监察机关要把领导干部严守纪律、廉洁自律情况作为一项经常性工作来抓,加强监督检查,督促领导干部严以律己、严负其责、严管所辖,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一岗双责”,抓好地方、单位或分管部门的廉洁自律工作;加大执纪问责力度,对典型问题公开曝光,让制度“长牙”、纪律“带电”,使铁的纪律真正成为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市纪委监委研究制定监督检查方案,将于近期对《规定》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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