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4日上午,中共南阳市委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和公众发布《南阳市领导干部自荐制度实施办法(试行)》、《南阳市领导干部思想汇报制度管理办法》内容。
在去年10月省十一次党代会和今年1月省十三届人大六次会议明确支持南阳建设省域副中心城市的基础上,5月27日,河南省委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相关意见,支持南阳加快建设省域副中心城市。这给南阳的发展明确了新目标、指明了新路径、提出了新要求,带来了千载难逢的重要机遇。当前,全市广大干部正凝心聚力思发展、议发展、抓发展、拼发展,也迫切需要及时了解、发现、任用一批苦干实干、巧干快干、逢一必争、逢冠必夺的优秀干部。同时,也要及时识别处置少数存在“躺平心态”,作风拖沓、推诿扯皮,“在其位不谋其政”的庸懒干部,进一步赏优罚劣,激励上进,淘汰落后,形成鲜明的干事创业用人导向。南阳市委市政府经过深入调研、反复论证、认真修改,形成了《自荐制度》和《思想汇报制度》。
《自荐制度》共11条,分别从自荐的条件、形式、程序、岗位,自荐干部的使用、自荐的纪律要求等方面内容进行了规定。
《自荐制度》明确了自荐条件,即自荐者需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基本任职资格和条件,符合自荐岗位的特殊素质要求。
《自荐制度》明确了自荐形式,干部需采取书面形式自荐,由本人填写自荐表,也可附自己的工作图像、视频等展示工作实绩的相关材料。
《自荐制度》明确了自荐程序,全市符合条件的干部可以向单位党组织负责同志自荐,可以向市委组织部自荐,也可以直接向市委主要领导自荐。
《自荐制度》明确了自荐岗位,干部不需考虑市管岗位是否空缺,可根据自身优势和特长,只要自认为能够胜任且可以创全省、全国一流业绩的,都可以大胆自荐。
《自荐制度》明确了自荐干部的使用,市委组织部根据干部个人自荐情况、年度考核和对干部集中调研结果,对干部的任职资格条件、业务素质、担当精神、履职能力等进行分析研判,并结合领导班子建设的实际需要,向市委提出自荐人选拟使用情况建议。
《自荐制度》明确了自荐的相关纪律要求。干部自荐要实事求是,不得弄虚作假、隐瞒事实、欺骗组织。向单位党组织负责同志自荐的,单位党组织负责同志要及时将自荐材料递交市委组织部,不得截留,同时要为自荐者保密。同时,对不安心工作,四处托人情、打招呼等非组织行为的干部,要记录在案,视情节轻重予以批评教育、提醒诫勉、组织处理、党政纪处分。
总之,《自荐制度》是干部工作领域的一项创新,是党组织及时了解、发现、识别干部的渠道之一,进一步鼓励、支持干部通过组织途径反映诉求志向,避免非组织活动说情打招呼,是南阳市委在干部工作中的有益探索。
《思想汇报制度》共分为12条,明确了汇报的主要对象、方式、内容、要求、原则、结果运用等方面内容。
《思想汇报制度》明确了汇报的对象主要是市管领导干部,市厅级领导干部也可书面向市委主要领导汇报。
《思想汇报制度》明确了汇报的形式,市管党政正职向市委主要领导汇报;其他市管领导干部向分管市领导和所在单位主要负责人汇报,也可书面向市委主要领导汇报。
《思想汇报制度》明确领导干部每月书面汇报一次,也可随时书面汇报。
《思想汇报制度》明确了汇报的内容,共六个方面:一是本人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情况,研究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二是研究贯彻省委、省政府政策及工作部署情况;三是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情况;四是本人思想动态;五是本人主导工作的难点、亮点、主要成绩;六是对市委、市政府工作的建议,至少2条。
《思想汇报制度》明确了汇报的时间、程序,领导干部的书面汇报每月28日前完成。其中,市厅级领导干部、市管党政正职的书面汇报,报市委办公室汇总后呈市委主要领导;其他市管领导干部的书面汇报,由本单位汇总后同步报送分管市领导和单位主要负责人。
《思想汇报制度》明确要求汇报内容必须实事求是,涉密岗位干部或涉及工作秘密的,按保密规定执行。
出台《南阳市领导干部自荐制度实施办法(试行)》和《南阳市领导干部思想汇报制度管理办法》两个文件,旨在进一步了解、发现干部,拓宽选人用人视野,为想干事、会干事、干成事、不出事、好共事的优秀干部提供脱颖而出的渠道和更广阔的干事创业舞台,推动形成奋发向上、担当作为、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引导广大干部凝心聚力、全力以赴加快南阳高质量高效率跨越发展,加快建设现代化省域副中心城市,以优异成绩向党的二十大献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