粮食产业是基础性产业,关系民生、关系粮食安全、关系食品安全、关系乡村振兴,联接一二三产业。所以不只可以享受粮食部门的扶持,其他部门如农业、商务、工信、科技、发改等部门也有适合粮食企业争取扶持的项目。目前,粮食部门组织的项目申报,一是优质粮食工程项目。二是粮食生产一次性奖励支持粮食产业发展项目。
(一)扶持对象的基本条件。申报项目的企业必须是在南阳市境内注册、已纳入国家粮油统计信息系统,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法人治理结构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健全,财务状况及会计信用、纳税信用、银行信用良好,未被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且三年内未出现违法违规记录、重大安全事故、食品安全事故。
(二)扶持方式。一般是贴息补助、项目补助两种方式。贴息补助是对企业在上年度粮食产购储加销等流通环节银行流动资金贷款利息进行补贴,补助比例不高于企业实际贷款按基准利率计算后的50%,同时不高于企业实际贷款利率的50%;项目补助是对新建或续建内容的建设补助,比如扩大生产、品牌建设、技术改造、仓储设施建设和设备升级、质检体系建设等,市财政资金补助比例不高于项目实际投资额的30%,广告宣传费用项目补助比例不超过实际投资额的10%。为便于项目管理,我们对项目补助主要采取先建后补的方式进行。
(三)申报程序和要求。南阳市粮食、财政部门向各县市区及粮食企业下达《申报指南》和《评审办法》后,共分三步进行:一是企业申报。各类符合条件的企业自愿向县市区粮食和物资储备部门、财政部门提出申请,编写申报材料。二是县级审核。各县市区粮食和物资储备部门、财政部门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审核,逐项实地核查建设条件和资金筹措情况等是否符合要求。经审查和筛选后确定推荐企业,联合行文报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财政局复核。三是市级评审。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财政局审定核实材料后,组织专家评审,公示无异议后确定支持项目及支持金额。
申报项目要实事求是,坚持需求导向,避免盲目申请资金。县级粮食、财政部门要加强对项目单位和项目申报材料的核实,对前期项目实施进度缓慢、效果不佳或申报材料不实的企业实行一票否决。项目批复后,要加强对确定支持项目的全过程监督、指导,不得擅自改变实施主体、建设内容和建设标准,严禁转移、侵占或挪用财政补助资金。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市财政局将依据各地各单位项目实施情况和产业发展情况进行奖惩,对项目进展缓慢、实施效果不佳的县(市、区)下一年度项目名额适当扣减;对项目进展迅速、实施效果良好的县(市、区)下一年度项目名额适当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