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南阳市医疗保障局了解到,2023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简称“居民医保”)参保缴费工作本月起正式启动,2022年12月31日截止。参保居民只需缴费350元,一年最高可报销医药费用55万元。
根据国家、省相关文件精神,2023年度我市城乡居民医保人均财政补助标准新增30元,达到每人每年不低于610元;同步提高个人缴费标准30元,达到每人每年350元。即:个人年缴费标准为350元。
2023年度居民医保参保缴费时间2022年12月31日截止。参保个人集中缴费的时间为10月15日至11月30日;通过社区(村)集中缴费具体时间安排以本人所属县(市、区)通知规定为准。
按照政策规定,我市行政区域内不属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覆盖范围的人员,都应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包括:农村居民;城镇非从业居民以及各类全日制在校大中专院校学生等。在今年12月31日前参保缴费的居民,医保待遇享受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符合参保条件的居民主要通过社区(村)集中缴费,参保时须携带户口本、身份证及复印件等相关证件;我市全日制在校大中专院校学生由学校统一组织缴费;外地人员持居住证可在居住地参加城乡居民医保。
已办理过参保登记的居民,可线上通过“河南税务”微信公众号、支付宝、“河南税务”手机APP;也可就近到工商银行、农业银行、建设银行等17家签约银行网点以及自助办税终端等完成个人缴费。
按照政策规定,新生儿出生后90天内由监护人按相关规定办理参保手续,自出生之日起享受当年城乡居民医保待遇。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参保手续的,新生儿自出生之日所发生的医疗费用不纳入医保支付。
市医保局有关负责人提醒,居民未办理参保手续的,请尽快到户籍所属社区(村)或医保中心办理参保登记后再按照上述方式缴费;使用多元化缴费方式缴费的居民,请核对清楚本人参保地后再完成缴费。
据介绍,参加我市城乡居民医保后,参保人员可以享受包括普通门诊、门诊慢性病、门诊特药、重特大疾病、住院报销等多种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和大病保险医疗待遇,一年最高可报销医疗费用55万元。其中,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15万元;大病保险年度内最高支付限额为4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