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印发奖励办法 助力文旅产业实现千亿级发展目标


记者 刘露

2022-11-24 来源:南阳广播电视台

近日,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南阳市支持文旅产业高质量发展奖励办法》(下称《办法》),加快推进我市由文化旅游资源大市向文化旅游强市转变,奋力打造国际知名的生态文化旅游目的地,实现千亿级产业发展目标。

《办法》明确,设立文旅产业发展专项奖励资金,市财政根据财力情况,每年安排2000万元,用于支持文旅产业发展,各县(市、区)应参照设立本级的文旅产业发展专项奖励资金。鼓励各县(市、区)创建全域旅游示范区,对成功创建国家级全域旅游示范区的县(市、区),一次性给予奖励资金200万元;成功创建省级全域旅游示范区的县(市、区),一次性给予奖励资金100万元。鼓励文旅企业创建区域性品牌,对成功创建国家级旅游度假区的创建企业,一次性给予奖励资金100万元;对成功创建省级旅游度假区的创建企业,一次性给予奖励资金50万元;对成功创建国家级旅游休闲街区、国家级夜间文旅消费集聚区的创建主体,一次性给予奖励资金30万元;对成功创建省级旅游休闲街区、省级夜间文旅消费集聚区的创建主体,一次性给予奖励资金10万元。

鼓励现有文旅企业提档升级,对成功创建国家5A级、4A级旅游景区的创建企业,分别一次性给予奖励资金200万元、50万元;对新评定为五星级、四星级的旅游饭店,分别一次性给予奖励资金100万元、50万元。

《办法》提出,鼓励旅游民宿发展,对成功创建国家甲级、乙级民宿的创建主体,分别一次性给予奖励资金80万元、40万元;对成功创建省级五星级、四星级民宿的创建主体,分别一次性给予奖励资金30万元、20万元;对评选出的全市示范性精品民宿,每个标准间给予1000元的奖励。鼓励康养旅游、研学旅游、乡村旅游等新业态发展,对成功创建国家、省级康养旅游示范基地、研学旅游基地的创建主体,分别一次性给予奖励资金30万元、20万元;对新创建国家级乡村旅游重点镇(乡)、乡村旅游重点村的创建主体,分别一次性给予奖励资金10万元、5万元;对新创建省级乡村旅游特色村的创建主体,一次性给予奖励资金3万元。鼓励发展文创产品,定期举行“南阳礼物”文创产品大赛,对获奖产品给予奖励,授予“南阳礼物”称号,并纳入工会及政府采购范围;支持各类文创产品参加国家级、省级文创大赛,对在大赛中获得名次的,按照国家级、省级奖励标准予以配套奖励。

《办法》强调,实施“引客入宛”,在文旅产业发展专项奖励资金中每年固定500万元,用于奖励在我市注册成立、经营并积极招引外地游客赴宛旅游消费的旅行社。加大对外宣传推介力度,集中使用各县(市、区)宣传经费,推动文旅资源进机场、进车站、进宾馆,上电视、上手机、上网络。支持非国有博物馆对社会开放,对全市范围内在文物部门备案且实行免费开放的非国有博物馆,全年免费开放天数不少于200天,根据参观人数、实际展览面积,每年给予奖励资金3万元~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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