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8日,记者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到,我市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实施显成效,从企业降低缴存比例、缓缴公积金、减轻缴存者还贷压力、提高租房提取额度等方面,多举措帮助困难企业及缴存者。
5月31日,我市出台《关于实施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的通知》,按照《通知》要求,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生产经营确有困难的企业,可以按照规定申请在12月31日前缓缴住房公积金或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最低至3%。缓缴和降比期间,不影响职工正常提取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缓缴期满,缴存企业及时足额补缴的,可视同连续正常缴存;降比期满,缴存企业应恢复原缴存比例。
同时,经批准缓缴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单位,其在职职工符合公积金贷款条件的,在缓缴期限内不影响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但缴存职工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时间应按照其实际缴存公积金的时间予以计算。此外,12月31日前,借款人未能正常足额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的,不计收罚息,不做逾期处理,不作为逾期记录报送征信部门。
自5月31日以来,公积金缓缴企业28家,缓缴职工9300人,缓缴公积金3500万元;享受租房提取优惠政策2676人,提取金额4123.69万元,满足了职工支付房租的实际需要。同时,受疫情影响缴存者无法正常还款的不作逾期处理,共计协调处理该项贷款1300笔,本金总额688.93万元。
通讯员 权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