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5日,市人民检察院代检察长张志强代表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作工作报告。报告全面总结了2022年全市检察工作,提出2023年全市检察机关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锚定“争先进、创一流”目标,不断推动司法理念、履职方式、检察管理、监督能力现代化,着力推动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努力以检察工作高质量更好服务保障我市现代化副中心城市建设。
着力服务高质量发展
全力推进平安法治南阳建设。扎实做好检察环节保安全护稳定工作,共批准逮捕各类犯罪嫌疑人31198人、提起公诉75218人。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依法起诉马锋等称霸一方、为非作歹的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63件665人,“保护伞”8人,追捕追诉429人。
依法护航经济健康发展。牢记“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2019年以来,连续四年联合公安机关开展涉企刑事“挂案”清理,最大限度避免办案对企业的不利影响。
助力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持续开展“一乡一检一员”涉农检察活动,聘请218名代表委员担任涉农检察联络员,排查化解矛盾纠纷221件。市检察院扶贫联系点西峡简村被评为“全国文明村镇”。
促进社会治理效能提升。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等担任听证员,常态化开展检察听证1066件,开展“送法五进”活动1350场次。
着力回应民生民需民盼
切实解决群众急难愁盼。坚持“四个最严”,扎实开展食品药品安全专项监督,起诉涉食品药品安全犯罪816人,办理食药领域公益诉讼513件。持续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犯罪专项活动,办案32件,为群众挽回损失469万余元。
坚持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树牢“办信就是办民生”理念,5598封群众来信全部7日内回复,属于检察机关管辖的3177件,已办结3033件。
用心呵护未成年人成长。锲而不舍抓好最高检“一号检察建议”落实,以“零容忍”态度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批捕1966人、起诉2671人。市检察院被评为“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
倾力守护碧水青山蓝天。深入落实“河长+检察长”“林长+检察长”制,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依法起诉破坏环境资源类犯罪3289人,办理生态环境领域公益诉讼945件,推动职能部门整治排污口1246处,督促治理被污染水域、土地12.5万亩,清理垃圾2.9万吨。持续深化丹江口水库毗连区、桐柏山淮河源生态保护跨区域协作机制,推动跨区域协作办案23件,助力实现源清流洁。
着力维护司法公正
努力做优刑事检察。认真贯彻“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对轻微刑事犯罪,不批捕9369人,不起诉9613人。对捕后不需要继续羁押的,依法建议释放或变更强制措施2201人。
不断做强民事检察。对确有错误的生效民事裁判,提请省检察院抗诉和提出抗诉172件,采纳改变133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246件,法院采纳229件。针对审判程序、执行活动中的违法情形,发出检察建议并被采纳592件。
持续做实行政检察。坚持“一手托两家”,受理行政裁判监督案件181件。对确有错误的生效行政裁判,提出抗诉和再审检察建议14件,对行政执法活动中的违法情形提出检察建议43件,促进依法行政、公正司法。
积极稳妥做好公益诉讼检察。挽回被损毁国有、集体林地1129亩,复垦耕地5054亩,清理污染和非法占用河道60公里,督促追回国有财产损失5509万元。市检察院办理的盗掘恐龙蛋化石公益诉讼案,2021年全国两会期间,央视《今日说法》栏目深度报道。
助力副中心建设
今后五年,是我市加快高质量高效率跨越发展、建设现代化省域副中心城市的关键时期。党的二十大明确提出要“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完善公益诉讼制度”,赋予了检察机关更重责任和使命。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全市检察机关要努力以检察工作高质量更好服务保障我市现代化省域副中心城市建设。
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引,坚定不移坚持党的绝对领导。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聚魂,坚决捍卫“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聚焦全面依法治国新部署,能动履职推进法律监督高质量发展。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和省委、市委实施意见,持续推动检察工作上档升级。
围绕现代化省域副中心城市建设,自觉主动服务发展大局。持续推动落实市检察院出台的服务保障副中心城市建设实施意见和文明城市常态化创建十项措施,切实增强服务实效。
着眼新时代检察事业长远发展,从严从实锻造高素质检察队伍。大抓教育培训,大兴学习调研之风,常态化加强业务能手、标兵选树培育,全面提升检察干警专业素能,打造让党放心、让人民满意的新时代检察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