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南阳市中心城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出台,进一步规范环境噪声管理,强化噪声污染防治,提高区域声环境质量,营造良好的人居环境。
区划范围
本次声环境功能区划分范围为中心城区城市开发区域,西至宁西铁路城区段,北至焦柳铁路引入宁西铁路连接线,东至白桐干渠,南至兰南高速公路与宁西铁路交接处,规划城市开发区域面积165平方千米。
划分原则
以改善声环境质量为核心,以保障群众享有良好的声环境为目标。
以城市总体规划为指导,重点考虑城市近期规划和用地现状,按照规划用地性质、用地现状和声环境质量现状,科学划定声环境功能区类别。
遵循城市建设和发展的客观规律,因地制宜,统筹兼顾,有利于环境噪声管理和促进噪声治理。
严格控制4类声环境功能区范围。
单块的声环境功能区面积原则上不小于0.5平方千米。
声环境功能区类别
依据《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规范》(GB/T15190-2014)规定,声环境功能区划分为5类。
0类声环境功能区 康复疗养区等特别需要安静的区域。
1类声环境功能区 以居民住宅、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科研设计、行政办公为主要功能,需要保持安静的区域。
2类声环境功能区 以商业金融、集市贸易为主要功能,或者居住、商业、工业混杂,需要维护住宅安静的区域。
3类声环境功能区 以工业生产、仓储物流为主要功能,需要防止工业噪声对周围环境产生严重影响的区域。
4类声环境功能区 交通干线两侧一定距离之内,需要防止交通噪声对周围环境产生严重影响的区域,包括4a类声环境功能区和4b类声环境功能区两种类型。其中,4a类声环境功能区为高速公路、一级公路、二级公路、城市快速路、城市主干路、城市次干路、城市轨道交通(地面段)、内河航道两侧区域,4b类声环境功能区为铁路干线两侧区域。
本次南阳市中心城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分共分为4类。其中,1类声环境功能区面积23.69平方千米,占划分总面积的14.36%;2类声环境功能区面积74.50平方千米,占划分总面积的45.15%;3类声环境功能区面积43.35平方千米,占划分总面积的26.27%;4类声环境功能区面积23.46平方千米,占划分总面积的14.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