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增强全市广大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的宗旨意识、公仆意识和纪法意识,着力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工作部署,严明纪律规矩,强化警示震慑,推动构建亲清政商关系,现将近期查处的3起损害营商环境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南阳市原招商和会展服务中心党委委员、副主任孟晓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工程项目承揽、工程款拨付等事项上提供帮助多次收受财物问题。2014年至2020年3月,孟晓利用担任内乡县岞山曲镇党委书记的职务之便,先后为内乡县天晨农业、内乡县鑫沣物流、南阳市天隆茶叶、河南九州环保等多家企业和关系人提供帮助,协调解决企业和关系人请办事项和问题,并使获取了岞山曲镇农业、公路、水利和环保工程等建设项目承揽任务,在项目招标前、施工期间和完工后,除了本人春节、中秋等重要节日31次直接收受项目公司和关系人的现金好处费外,还安排相关公司负责人向其亲属及特定关系人以转账或借款名义收受钱物,共计187.7万元。在项目公司承揽工程建设之际,孟晓要挟中标企业打款到岞山曲镇财政所用于冲抵本人借支的欠款,裹挟被借款人代支付购物款和“同意”放弃所借款项。另外,2019年,孟晓以他人名义出资80万元入股内乡县某水晶科技有限公司,违规持有辖区企业股份;2021年初,孟晓已调整至南阳市招商和会展服务中心,依然收取了河南盛发市政工程有限公司享受岞山曲镇税收大户奖励政策的感谢费30万元。孟晓还有其它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2年7月,孟晓被采取留置措施,同年11月被给予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并被移送司法机关。
桐柏县交通运输局八级职员刘冉与他人合伙承揽业务范围内工程项目且多次行贿问题。2013年至2016年,刘冉利用工作之便,与时任桐柏县公路局局长胡某某(另案处理)分别出资,合伙承揽本部门管理的路桥工程3个,违规从事营利性活动,刘冉获利43万元。在此期间,刘冉还通过向时任局长胡某某行贿,借用他人公司资质,假借同学、熟人名义承揽县域范围内路桥工程和村村通公路4个项目(标的额合计550万元),先后5次向胡某某行贿现金共计41万元。刘冉身为共产党员,违反廉洁纪律,违规从事营利性活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为谋取不当利益行贿;2022年11月8日,刘冉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政务撤职处分,并收缴其违纪所得。
南阳市民政局“民办非企业单位名称预先核准”服务事项在局内部科室办理,存在“大厅之外有审批”问题。2020年7月,全市政务服务效能暨优化营商环境讲评会明确要求,市直各单位所有“政务服务事项基本目录”以外仍在实际办理的政务服务事项全部清理上报,并统一纳入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窗口办理。民办非企业单位名称预先核准事项是市民政局办理“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审批服务的必要条件,属于市场主体依申请办理的服务事项。市民政局相关科室清理后并提交,市民政局行政审批服务科以请示省厅为由不予上报,造成了该服务事项在单位科室和行政审批窗口两边受理,与市委市政府优化政务服务和营商环境要求相悖,存在“大厅之外有审批”问题。2023年5月,南阳市民政局行政审批科负责人李泽彬被给予政务警告处分,相关责任人予以组织处理。
政治生态和干部作风的好坏直接关系当地营商环境的优劣。上述典型案例,既有把手中为民服务的权力当做换取钱财、好处的工具,恣意损害市场主体利益;也有利用行业优势,靠山吃山与民争利,扰乱当地交通领域工程建设市场秩序;还有对“放管服效”改革研究不深入,在贯彻市委市政府营商环境工作要求中搞变通、软抵抗,故意设阻不落实。这些行为破坏了正常市场秩序,损害企业利益,对我市营商环境持续优化造成不良影响。
全市广大党员干部要从中汲取教训,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牢记习近平总书记“当干部就不要想发财,想发财就不要当干部”的谆谆教诲,强化纪法观念,增强服务意识和服务本领,不得干预、插手或从事市场经济营利性活动。全市各级党组织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坚决扛起营商环境主体责任,紧紧围绕党的二十大报告“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和河南省建设“六最”营商环境的要求,切实把业务范围内优化提升的各项指标任务抓好做实。
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围绕市委中心工作,不断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持续抓紧抓实损害营商环境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以发现问题推动查补漏洞,以查办案件促进整改整治,以典型案例引领警示教育,以正风肃纪反腐的实际成效助力现代化省域副中心城市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