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5日,记者从南阳市生态环境保护大会暨“利剑”行动动员部署会上获悉,我市印发《南阳市推动生态环境质量稳定向好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下称《方案》),以更大力度、更实举措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努力打造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南阳。
《方案》提出,到2025年,我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达到76.5%,重污染天数比例低于0.8%,力争实现空气质量二级达标。地表水达到或好于Ⅲ类水体比例达到80%以上,劣V类水体和县级城市、县城建成区黑臭水体基本消除,丹江口水库陶岔取水口水质持续稳定达到Ⅱ类。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100%,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得到有效保障。
《方案》确立了突出抓好生态环境质量“十大行动”。
城市空气质量提升进位行动。推动我市空气质量在全国168个重点城市中排名逐年提升,2025年进入全国168个重点城市前100名,空气质量到2025年实现二级达标。
交通运输清洁行动。加快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到2025年,除应急车辆外,全市公交车、巡游出租车和城市建成区的载货汽车、邮政用车、市政环卫用车、网约出租车基本实现新能源化,国有企业原则上全部使用新能源或“国六”排放标准货车运输。
能源绿色低碳发展行动。大力发展清洁能源,到2025年,风电装机达到260万千瓦以上,光伏发电装机容量达到400万千瓦以上,全市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容量达到820万千瓦以上,建成千万千瓦级电源基地。 工业行业升级改造行动。推进重点行业超低排放改造,2024年年底前基本完成水泥有组织和无组织超低排放改造;2025年9月底前完成钢铁、水泥、焦化企业清洁运输超低排放改造。
黑臭水体消除行动。把黑臭水体治理纳入河湖长制重点工作,到2025年,县级城市及县城建成区、较大面积农村黑臭水体基本消除。提升城乡污水处理成效。2023年年底前乡镇政府驻地基本实现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2025年,各县市区建成区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力争达到70%以上或在2020年基础上提高5个百分点以上。
美丽幸福河湖建设行动。开展全流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到2025年之前,建成一批国家级、省级美丽河湖优秀案例,每年建设1到2条省级幸福河湖,各县市区每年建设1到2条市级幸福河湖。
南水北调水质安全保障行动。深化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沿线突出环境问题和风险隐患排查,不断加强丹江口水库水质监测、监控、预警、应急处置能力,确保“一渠清水永续北上”。
农业绿色发展及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行动。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到2025年,全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40%以上。
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整治行动。抓好督察交办问题整改,建立完善验收销号机制,适时组织“回头看”,确保问题彻底整改到位。 环境监管能力提升行动。实施全市乡镇空气站升级改造,实现市域内“六因子”监测全覆盖,提升监督执法能力,巩固提升应急处置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