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旗县山陕会馆《公议杂货行规碑记》入选国家文物局第一批古代名碑名刻文物名录


记者 刘露

2023-10-17 来源:南阳广播电视台

清乾嘉年间,全国有16省商人会聚在社旗县赊店古镇经商,其中以山陕商贾居多,他们于乾隆二十一年(1756年)率先兴建“山陕同乡会馆”,后历经嘉庆、道光、咸丰、同治、光绪等6帝,历时136年方才竣工。这座原本由当时处于古镇商业领袖地位的山西、陕西两省商贾,为“敬乡神、安旅故、叙乡谊、通商情、立商规、兴义举”投巨资兴建的同乡会馆,如今在全国现存80余座会馆类建筑中,是建筑规模最为宏伟、保存最为完好、建筑装饰木雕石刻最为精湛的一座。故宫博物院原副院长单士元曾题词“辉煌壮丽 天下第一”。

立于清乾隆五十年的《公议杂货行规碑记》现存于山陕会馆西廊坊北头,其间刻录的商业行规多达18项:“卖货不得包用,必要时落三分,违者罚银五十两;如有旧店换人名者,先打出官银五十两会行友,违者不得开行;卖货不得论堆,必要逐宗过秤,违者罚银五十两;不得合外分伙计,如违者罚银五十两;不得沿路会客,如违者罚银五十两;不得在门口拦路会客,任客投主,如违者罚银五十两;不得在人家店中引客买货,如违者罚银五十两;有新开行者,必先打出官银五十两;客到店中吃饭俱要付钱……”内容涉及不搞虚假包装、不得卖劣质产品、禁止拉客宰客、不允许打价格战、不缺斤短两等。这些商业道德规范则是商人公议之后的集体决策,并“禀明县主蔡老爷”批准后刻在石碑上的,具有“法”的权威性与强制性。

山陕会馆现存碑刻共计9通,其中,有关记述商业道德规则及会馆兴建活动的碑刻有7通,分别为《同行商贾公议戥秤定规概碑记》《公议杂货行规碑记》《过载行差务碑记》《创建春秋楼碑记》《南阳赊旗镇山陕会馆铁旗杆碑记》《重兴山陕会馆碑记》《重建陕会馆碑记》。前三通碑石对于研究清代赊店商业发展的概况及商业行为的规范提供了弥足珍贵的佐证,也是“诚信为本”商业经营思想的直接展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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